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嬴稷顿了顿:
嗯,昭襄王,目前没听说过的但是很明显不差的美谥。看起来和他的好大曾孙差了四五十年的样子……
——是他,没错了!
自信的老秦王眯了眯眼:二十七年啊,那一年他干了啥?
白起伐赵,攻下了代郡的光狼城。司马错攻楚,占领了黔中。最后楚王割让了汉水以北及上庸的土地,狼狈地向他求和。
而他继而在两年后,让白起再度出兵为他攻克下楚国的国都,在郢都的烈火中,他焚烧着楚国的先王坟墓,逼迫着楚王含泪迁都到陈丘。
“陈郡啊——”
嬴稷将这个地名颇为玩味地放在舌尖上打转,喉口泄出了一声轻笑。
“可惜,想把我们大秦未来的丞相现在带回来,多少还是有些为时尚早了。”
那位李斯现在才几岁?怎么带得回来?就算带回来了,在秦国还能被养成后来的丞相吗?
嬴稷不好说,但是秦国已经连着好几代丞相用的是别国人才了。他寻思秦国本地的丞相成材率,对比秦国本土名将成材率,可能多少是有点磕碜地不堪入目。
——无所谓,他们会“六国才秦国用”
,等敌方把家里水灵灵的大白菜培养好之后再抢回来自己用。
哦对,秦国明君成材率还是足以睥睨天下的。
除了最后出了个究极无敌大傻蛋胡亥:)
—
李斯:不是,能不能别提赵高?
这多少有点太晦气了吧!
他是个什么样的人?我们能够从太史公对于李斯年轻时候的记载看出一些端倪。
当时,李斯还在楚国的郡府中做着一个默默无闻,并且肉眼可见
()没有出头渠道的文法小吏,心中郁闷,颇有怀才不遇之感。
他一个人住在郡吏的宿舍中,去厕所的时候常常会遇见老鼠偷吃粪便中的残物。而每当有人或者狗走近,老鼠们就会惊恐不安地纷纷逃窜。他于是不免觉得可怜,甚至有些悲哀。
而等到有一天,他有事去政府的粮仓,便看见仓中的老鼠个个肥大,住在屋檐之下饱食终日,不受任何惊扰,过得简直自在,和厕所中的老鼠有着天壤之别。
在那一刻,李斯天生聪慧敏感的神经便受到了极大的震撼和触动,牵动着他郁郁不得志的愤懑阴郁,高声感叹出了一句从此改变了他人生命运的话语:
“人之贤不肖譬如鼠矣,在所自处耳!”
人的贤明和不肖,就如同鼠在仓中与厕中一样,不过是取决于置身在不同的位置上而已啊!
太史公·司马迁:这些话我真的写过。
年轻的太史令摸了摸自己的鼻尖,哪怕不是现在写的,未来的他在对于李斯的微妙看法上竟然没有什么太大的差距。
于是他喃喃自语:“李斯作为一个平民想要成为诸侯的座上宾,于是入秦事始皇,继而辅之卒成帝业,尊为二公,可谓幸矣。”
但是啊,“不务明政以补主上之缺,持爵禄之重,阿顺苟合,严威酷刑,听高邪说,废適立庶……”
他一一细数着李斯在二世之时犯下的罪过,最后带着些怜悯并感叹意味地摇了摇头。
“如果不这么做的话,”
司马迁说,“他的功劳分明应该和周召二公并列的。”
所以他最后才会在《史记》中采用这个逸闻吧,聊作一种谶言似的开头——
而我们回顾李斯这一生的大起大落,其实最后不免会发现种种后果,都是出于他这种一定要亲手把握住选择自己境遇的执念。
他不想继续做厕中之鼠了。他更不想自己到头来会因为丧失掉全部选择权,重新沦落回厕中之鼠的地位。
——荒谬。
嬴政本能地将自己的嘴角抿成平直的一线,没有泄露内心下意识不屑的嗤笑:他都那样为李斯将未来安排妥当了,他怎么还会继续害怕自己会重新沦落回“厕中之鼠”
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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