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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是黄忠,赵云一番话将其点醒之后,他和程昱梦见自己泰山捧日一样,如获新生。
此刻的他,再一次激起了雄心壮志,跟着赵云是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了上阵杀敌,建功立业吗?
明天就要出了,黄忠心情非常的激动,甚至有些睡不着,但他强迫自己入睡。有过军旅经验的他很清楚,上阵之前,如果自己休息不好的话,非但自己有可能性命不保,反而会连累自己身边的袍泽。
翌日清晨,天色刚刚蒙蒙亮,一万骑兵已经吃过早饭,按照赵云的吩咐准备好了一切,在清湖城外等候。
赵云在李诗澜的服侍下穿戴好盔甲,英姿勃。汉灵帝赐予的银狮宝甲确实极佳,不但质量上乘,而且卖相极佳,赵云本就俊朗,穿上这一身宝甲之后,真正是帅呆了、酷毙了!
李诗澜一双美眸之中尽是小星星,爱慕的看着他。
“等着为夫大胜而归!”
赵云在她的樱唇上轻轻一点,大笑着离去。
李诗澜倚着门框,目送赵云离去,嘴角含笑,如同天下间最幸福的人!
誓师过后,在黄诚的带领下,赵云率军跟在他后面,一路朝着木东部鲜卑部落而去。
木东部,就是那个人口过十万,常备骑兵一万五千人,预备役也过一万人的大型部落!
那个地方,距离清湖城有着足足一千四百里的路程,赵云下令携带五天粮草,实际上,他要在四天之内赶到!
麾下骑兵的坐骑都是草原良驹,日行三百五十里并没有多大的问题。
毕竟,赵云带的兵有一个非常显着的特征,那就是从来不怕跑长途!
一开始他是不会练兵,所以只能注重体能和长途奔袭,因为这是他上辈子身为一个宅男唯一知道的要素。而现在,他熟读兵书,又跟高顺学习了很多,练兵之法已经很可以了,但他还是很注重这一点。
士兵们每日的操练之中,早晚长跑二十公里是必备的!
虽然一天两次,但并没有负重,而且吃的也很好,不用担心营养不足,自然没有什么问题。
马儿累了,那就士兵下马牵着马步行前进,总之四天时间,必须要赶到木东部落!
赵云对麾下士兵极好,经常与他们同吃同住同训练,爱兵如子绝对是做得到的,在军中威望极高,高顺也不及他。再加上士兵们都有自己的思想,他们也很淳朴,在赵云的治下,这两年百姓的生活水平明显提升了很多,再加上这是去攻打鲜卑,士兵们从心里就非常的赞同!
所以没有任何一个人有怨言,实际上并没有花费到四天时间,仅仅只用三天半,他们就已经到达了木东部落之外七十余里处。
这里有一个地势起伏的小盆地,非常适合他们驻扎休息。
轻装简行,并没有扎营,士兵们和衣而睡,衣不卸甲、兵不离手,与自己的战马睡在一起。
赵云、黄忠、程昱三人席地对坐,开始商议明天的行动。
“主公,现在可以说了吗?”
一坐下,黄忠就迫不及待的问道。
三天半的高强度奔袭,跨越了一千三百多里的距离,非但没有让他感觉到疲惫,反而更加的精神焕!
赵云笑道:“此战,第一步便是,由我亲率百骑精锐,夜袭木东部大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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