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我只能查到,这个魔修的修为在元婴境界,擅长近身攻击,宿主不要靠近他,他身上有很多毒物。】
元婴境魔修?
重回修真界的这几个月,除了宗门几位长老。
江言鹿还是第一次遇到修为在元婴境界的人。
不过,江言鹿并没有慌张。
这个魔修在迷雾森林待得时间不会比她短,想必他已经受到了瘴气的影响。
真要对上了,谁输谁赢还是未知数。
并且,他擅长的是近身毒物。
不知他身上毒物的毒性,同人面蛛刚才给她的蛛丝毒性,哪一个更胜一筹?
她抬眸看向魔修,心思一动。
魔修一路走来杀了不少修士。
在他眼中,江言鹿和祈樾的修为,也与他们先前遇到的魔修一样都是废物点心。
是以他根本就没把江言鹿和祈樾放在眼里。
当着他们两个人的面,大口大口吸着手中修士身上剩余的血。
丝毫没有察觉,一道细密的几乎透明的蛛丝正以闪电般的度打向他。
魔修反应过来的时候,为时已晚。
人面蛛的剧毒蛛丝已经钻进他的手腕,渗入他的体内。
魔修当即将手中的修士狠狠扔出去。
当机立断,把被蛛丝钻进去的手臂斩断。
他疼得大喊出声,满头大汗。
鲜血从断臂边缘汩汩流出,魔修面色阴沉地看着江言鹿:“你竟敢偷袭我!”
江言鹿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难不成她还要站在这里等他吸完血再被他杀掉吗?
她又不是傻子。
魔修双眼通红,周身的魔雾迅攀升。
就在他蓄力的阶段。
噗嗤!
削铁如泥的长剑刹那间贯穿他的身体。
魔修瞪大双眼,不可置信地盯着自己身上的剑。
又抬起头,望向催动长剑的祈樾。
祈樾神色微凛,根本不给对方任何停歇的机会,大手一收。
又是噗嗤一声。
锋利的剑身划过皮肉,从魔修身上抽了出来。
魔修哇得吐出一口血,直挺挺地倒在地上,闭上了眼。
江言鹿侧眸看着祈樾,眸中划过一抹诧异:“小师弟,你度还挺快。”
祈樾收了剑,也侧过头,腼腆笑着:“是师姐教的好,师姐,那魔修已经死了,我们赶紧赶路吧。”
江言鹿没有多疑,点点头:“好。”
闻柚白为求自保,敲开了谢延舟的房门。倒也不后悔。虽背负骂名,却也玩弄疯狗。他有白月光,不爱她,她贪慕虚荣,心机歹毒。她早就听腻了这些话。后来,他拽住穿着婚纱的她闻柚白,你是不是没有心?带着我的孩子,嫁给别的男人?当他驯服于她,即被她所厌弃。闻柚白vs谢延舟资本市场女律师vs衿贵豪门风投男他以为她是救赎他的神明。亵渎神明。直到神明拉他入地狱。多年后,闻律师对女儿道这是谢叔叔。谢延舟?谢延舟老婆徐宁桁老婆是你叫的吗?...
剑花出品,必属精品平行世界蓝星,华风传媒投资失败濒临破产,合伙人撤资,艺人解约,员工辞职,董事长突发心脏病住院。在公司生死存亡之际,老姜找来儿子姜戈,让他代管公司艺人。一首追梦赤子心拿下我是歌手冠军!一首容易受伤的女人斩获最年轻金曲歌后!一部大明王朝1566捧出金鸡双视帝!一部打造世界第一位百亿女演员!待老姜养好身子回到公司,看到歌王歌后遍地走,视帝视后多如狗,影帝影后挤成一堆,老泪纵横道儿啊,我让你代管公司艺人,怎么全成巨星了!有126W字完本老书文娱之跨界天王,人品保证,放心食用。...
gtp1tgtdivnetkquot1tgtahrefquotbeginquot1t立即阅读gta1t...
虞晓爱了陆知遥十年,为了嫁给他倾尽所有。即便是看他对心里的白月光付出一切,抽她的血也无怨无悔。最后只换来两人的利用,将她当作傻瓜榨干最后的利用价值。悟了。转身再也没有回来,众人再见到昔日那个倒贴的虞晓时,她已是享誉全球的千亿富婆。...
简介关于婚内燃情结婚多年,宁盈盈还过着aa制的生活甚至连生病,面对的都不是关心,而是三块五的面条钱她只能自我安慰,他给自己捐了骨髓,救了她的命。却意外听到了事情的真相,原来她没有得癌症,这场捐献手术是一场阴谋她清醒过来,选择离婚!现实却给她开了另一个玩笑!她计划着人生,不能让未来的孩子有这样的一个爹,她清醒报复,将一切讨要回来!却意外得知。。。这男人到底是谁?她又该何去何从?夫人,想要带着我的崽去哪里?某千亿霸总将她逼到墙角,调侃的语气羞的她满脸通红。你管我,孩子是我自己的?原来夫人主打一个不认人!...
简介关于假千金吸我气运,重生后我嘎了她十岁时,顾浅父母惨死。二叔顾瀚沉一家美其名曰照顾顾浅,其实就想霸占顾浅父母遗产,住进了顾浅的别墅之中。前世,二十岁时候,顾浅正式要继承父母遗产,但二叔顾瀚沉跳出来说顾浅非是父亲顾瀚轩的种,说她是二叔顾瀚沉的亲女儿,真正的顾家千金则是顾瀚沉现在的女儿顾洛雪。当年两家孩子抱错才出现了这个乌龙。变成顾瀚沉女儿之后的顾浅,失去了继承权不说,最后被磋磨至死。顾浅死前才从堂妹顾洛雪口中才知道,原来一切都是一场蓄谋已久的阴谋。什么亲子鉴定,全都是顾瀚沉一家的谋划。为的只是想要从她身上夺走所有气运。重生归来,顾浅和废柴大佬沈承睿合作。誓要夺回属于她的一切,手刃仇人。最后当了渣渣前未婚夫的小舅妈,把劈腿陷害她的未婚夫气的七窍生烟。沈承睿给我一个投怀送抱的理由。顾浅整个宁家和我一身的气运全给你,这个理由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