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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狼一族并没有把无惨放在眼里。
在他们看来,一个由人类转化成的鬼,只活了三百多年,充其量就是个成年的“半妖”
。再加上无惨畏惧阳光,白天寸步难行,岂不是连半妖都不如?
就这,有必要让妖狼出动全族办事吗?白犬和人类真是小题大做啊。
长老:"既然长狭城和鬼杀队送来了一个月的粮食,那就让他们见识见识我们妖狼的实力。如果我们能做到白犬和人类都做不到的事,那我们必在妖界扬名。"
妖狼族长:“接下来一个月,以恶鬼和鬼王为狩猎目标。大家——猎个痛快!”
妖狼们嚎叫:"嗷呜!"
他们当晚出动,开始肃清在武藏大原上游走的鬼。本以为一个“半妖”
鬼王的下属多是喽啰,可等真正交上手后,他们才发现事情没那么简单。
鬼会血鬼术,且每只鬼的血鬼术各不相同,能对妖怪造成伤害;鬼能断肢再续,非日轮刀和阳光不能灭杀,这对喜欢肉搏的妖狼来说必是持久战。
幸亏妖狼是团体作战,一发现不对立刻有狼回去取了日轮刀来,这才没翻车。
可经过这一遭后,他们明白抓鬼并非易事,白犬和人类不会无的放矢。恶鬼这东西靠吃人续命,吃的人越多力量越强。也就是说,他们对无惨的推测出了误差,鬼王活了三百多年,吃了不知道多少人,对方或许不弱,还可能很强?
“可是,既然是个强者,为什么要躲躲藏藏?堂堂正正地站出来决一死战不好吗?害怕白犬就算了,为什么还会害怕人类的鬼杀队?"
"有没有一种可能,这鬼王就是怕死呢?"
别说,这鬼东西是真怕死!
妖狼追踪无惨数月,总算在伊豆的汤屋发现了无惨狩猎的踪迹。彼时,无惨正扮作汤屋送酒水的漂亮姑娘,每隔一段时间就靠勾搭男子来狩猎,混得还算滋润。要不是一时得意忘形,路过巷道时把狼崽当作狗崽踹了一脚,或许妖狼还察觉不到他在这里。
在狼崽撕心裂肺的哭嚎中,护短的妖狼们立刻群聚,乍见无惨便大惊失色!
"气味是这个气味,可他……不,她是个女人啊?""所以鬼王是个女人?""你们瞎了吗
?他只是变成了女人!"
紧接着,妖狼顺着人声的呼唤看向街道尽头,就见一男子朝无惨挥着手,喊着“美美子酱”
...妖狼们直接炸毛,他们是第一次围观无惨不要脸的现场啊!
鬼王,一个被加了“王”
的称号的鬼,居然为了苟命变成女孩子,还利用女孩的身份去勾搭男子,以此达到狩猎的目的,简直无耻。
而且他还踢了狼患子,他还化名“美美子”
,天呐,这是有多不要脸才能做出这种事?如此心灵丑恶之鬼,不该叫丑丑子或惨惨子吗?
妖狼的文化水平不高,骂不出什么精粹,只高呼一句“无耻”
,就下场追杀无惨。
结果无惨比他们想象的更没有耻度,一见他们追杀,他当场爆衣恢复男身,把前来“约会”
的男人吓出心理阴影。无惨一把甩开衣服狂奔,二话不说冲入花街,干脆利落地掀开便所的盖子,毫不犹豫地窜了进去。
这一幕实在是太“经典”
了,堪称万年难得一遇的冥场面!
妖狼们哪见过这等昏招,一个个站在屋顶上陷入呆滞状,追也不是,不追也不是。好在鬼杀队来得快,见状利索地掏出火烛,往便所一扔。
"轰!"
比起妖怪,果然人类才是最狠绝的生物。
一招伤敌一千自损八百,伴着恶臭的弥漫,妖狼一只只地全被盖翻,偏偏鬼杀队的剑士还能分辨出恶鬼踪迹,道一句“在这里,追”
!
不,不能输,妖狼不能输!
妖狼艰难地爬起来,踉跄地追过去,直向海边奔出三里地,才总算回过神来。可那时,无惨已经潜入海中,再无踪影了。
妖狼:..
“事情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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