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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远走在回家的路上,瞧见炊烟袅袅升起,扛着锄头收工的汉子们说说笑笑地往家的方向走,他们的脸上都洋溢着笑容。
而他的家,不出意外,家里是一片漆黑,冷冷清清,再也没有那个会蹦蹦跳跳,活泼伶俐的丫头跑出来脆生生得喊一声“哥”
,然后对他说,“快洗个手,我做了好吃的,就等着你回来开饭了。”
会为他亮起的那一盏烛火永远的熄灭了。
他的妹妹,他唯一的妹妹,他从七岁那年就有的妹妹,从刚出生时小小的一团,抱着都要小心再小心,到后来磕磕绊绊长成个半大姑娘的妹妹,再也没有了,永远地停在了十五岁,没有等到十六岁的生辰,如今剩下的只有坟茔一座。
他甚至都没见过十五岁的妹妹,不知道那个时候的妹妹是不是又长高了些,都说女大十八变,妹妹是不是更出落得更好看了。
如果当年他没有鬼迷心窍地相信陆老太婆的鬼话,没有把妹妹交给老宅那群丧尽天良,没有一丝一毫人情味的人抚养,是不是妹妹就能平安长大,等他回来,说到一门好亲事。
妹妹会嫁给一个踏实能干,老实本分,但是会对她好的汉子,哪怕是种一辈子的地,面朝黄土背朝天,至少能堂堂正正地给人做正头娘子日子是有盼头的,而不是被卖给一个糟老头为人妾室,被活生生的糟蹋了。
或许,过几年他还能当上舅舅,有几个可爱聪明的侄子侄女,没事的时候就找妹夫喝喝酒,吹吹牛,然后妹妹笑着骂他们是两个醉鬼。
如果再美满一些,如果上天再眷顾他一点点,如果余哥儿还活着,看到他喝酒,余哥儿肯定会揪着他的耳朵让他少喝些酒,一边念叨着,一边给他煮醒酒汤,以前余哥儿在的时候,就老是管着他不让他多喝酒。
妹活泼妹爱笑,余哥儿聪明伶俐,都一样的喜欢下厨,如果他们见了面,应该会相处得很好的吧,别的不说,在做饭上就会有不少话题可以聊。
然而一切都不可能了。
他最重视的两个人都不在他身边了。
哪怕他让欺辱妹妹的周地主付出了代价,也恐吓了陆老太婆一顿,和那么恶心的一家人断干净了,也是无济于事,再也换不回妹妹了,现在能做的,也就是多给妹妹烧一些纸钱,只盼在九泉之下,妹妹能够心安瞑目,不缺银钱花,如果人死了以后到了阴曹地府需要用银钱的话,活着受够了穷困的苦,死了就不要再为了钱财发愁了,精打细算,仔细花销地过日子。
还有余哥儿,他的余哥儿,说好了等有一天战事结束要和自己一起回桃溪村,来看一看这个每到春天会漫山遍野桃花盛开的地方,要来见他妹妹,还兴冲冲地计划过等妹妹出嫁,要给妹妹置办嫁妆的那个人,他食言了,永远地留在了栗城。
金簪他带回来了,他一个人去买的,要给他出主意的余哥儿不在,送也没有送出去,因为妹妹也不在。
余哥儿属于栗城,可是栗城早就不在了,栗城成了一座空城,里面的人早都死完了。
栗城啊,一座没有多繁华,但很热闹的边疆小城,那里的风沙很大,气候炎热,人都晒得面色焦黄,可余哥儿却生得很白,白得仿佛要发光。
余哥儿自己说,他从小就白,怎么晒都晒不黑,看起来清清秀秀,文文弱弱的一个哥儿,性子却是爽朗豪气极了,还很坚韧能干,哪怕双亲都不在了,他自己一个人也把面摊弄得红红火火。
因为一碗面他和余哥儿认识了。
余哥儿的喜欢从来都是大大方方的,给他下的面总是要比别的食客的面料要足些,面的分量也要多些,有条件的时候还会给他多加一个荷包蛋,别的食客一开玩笑,余哥儿就眉目飞扬,笑容灿烂地说:“那是我将来的汉子,要和我一起过日子的人,我肯定要对他好了,自家汉子自己心疼。”
一口一个“我家汉子”
听得他甜滋滋的,心里好像吃了蜜一样甜。
可是后来,就因为一个草包将领的懦弱无能,贪生怕死,在面对大军压境之时,居然临阵叛变,大开城门,放了匈奴大军进城,残暴不仁的匈奴人将栗城在内的三座边疆小城给屠戮完了,烧杀抢掠,所有生活在那里的百姓都死在了那场大屠杀中,无一生还,连牲畜都没个活口。
叛国之人的下场当然不会好,千刀万剐,挫骨扬灰,可他的死也只是稍微地平息了一下民怒,对于那些无辜横死的边疆百姓来说,罪魁祸首的死能起到什么作用呢,什么作用都没有。
如果那个时候他没有去其他城池守关,他在余哥儿身边就好了……听说无论老幼,哥儿和姑娘落在残暴的匈奴人手中,下场无比凄惨。
他后来去过栗城,想要找到余哥儿的尸骨,为余哥儿收尸,可栗城已经空了,成了一座死气沉沉的空城,余哥儿的面摊没有了,找不到了,大火烧毁了一座城,一片废墟,累累白骨中根本找不到他的余哥儿。
原主陆远(二)
陆远昏昏沉沉地睡了一觉,在梦中,他好像见到了好多人,严厉的阿爹,温柔的阿娘,活泼的妹妹,还有笑吟吟的余哥儿,他们都在对他笑,在叮嘱他一些什么,可他什么都听不清,也留住他们当中的任何一个人,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们离开,一步步地走出自己的世界。
这个梦让陆远一点都高兴不起来,随便弄了点吃的,陆远上山打猎去了,上次打猎还是十天前,换来的银子昨天请龚老板吃了一顿花得差不多了,再不挣点银子家里就要没米下锅了。
天色阴沉沉的,布满了阴霾,如同陆远今天的心情,在山里转悠了一天才只收获了一只野鸡,野鸡值不了几个钱,陆远整了根草绳把野鸡给捆了,单手拎着打算回去后就把野鸡弄来杀了,打个牙祭。
这片山,陆远早就摸透了,就是闭着眼睛,也能走回去。
然而意外来临的时候总是猝不及防的,不给人任何准备的时间,陆远踩空了不知道是哪个没公德心的神经病在半山坡上挖的一个洞,顿时左脚绊右脚,骨碌碌顺着山坡的方向往下滚,都说福无双至祸不单行,停下来的时候,陆远脑袋被磕了一下。
在脑袋磕上石头的时候,陆远其实是有点意识的,如果他挣扎着起身,哪怕是呼救,运气好的话,有听到他求救声的村民来帮他一把,或许是有活命的机会的,然而陆远选择了放弃。
在这个尘世间,他一无所有,还剩的就是自己的一条命,如今这条命也要失去了,也没什么可惜了,到了地底下,如果能侥幸一家人团聚,和余哥儿重逢好过他一个人孤苦伶仃地活在世上。
再次睁眼时,陆远是有些懵的。
好亮的光,外头好大的太阳,原来阴曹地府也有太阳的吗?
“哥,哥,你醒了,还有没有哪里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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