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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首过往,不觉间我与家胜相识已八年有余。当时他是校书协主席,正组织学生参观陕西省长安历史博物馆,而我从小酷爱书法,跟随名师学习,便颇有兴致前往碑林参观。初识家胜,人很随和。他见我立于碑林许久,细致观摩,故有意与我攀谈,各报籍贯,长谈一番,竟然一见如故。此后,他邀我就任书法协会名誉主席,以书法会友;继而,我又引荐他加入校报编辑部,以文会友。钟期既遇,奏流水以何惭?从此交往甚密。
几次交往之后,得知家胜喜好文学,饱读经典。我们几次江湖论道,切磋书艺,至无意间拜读家胜创作的小说,可喜可叹,钦佩万分。于我而言,本以为入校新生,涉世未深,初出茅庐,何以文采飞扬?但是他竟能写出几篇富于哲理、意蕴悠长的小说,实乃不可思议。究其原因,恐怕还在于家胜善于独立思考,常观左右而不语,是谓荒原之上的独行者。受家胜影响,我也渐生写作的欲望与灵感,后创作小说《夜西安》,拿与家胜阅读交流,相互探讨,不甚欢喜。
青春岁月转瞬即逝,临别时家胜言及要将《荒原》付梓于市,然当时匆忙,一再推移,以至于好友及读者见之甚少。时过五年,一日家胜与我联系,说近期闲散,终有时间细品《荒原》,斟酌词句,想使《荒原》不至于愧对青春,邀我题名并作序,我爽快应允。心想创作不易,定当慎重,用心准备,非精品而不必为也。于是我开笔润字,数日来为题名一事而勤加练笔,几经设计与修改,终于使“荒原”
二字见之于众。
以生活琐事,晓人生大义,并探究人性之本原,所谓大道至简,《荒原》实为同龄人中难得之作品。它不过由十篇长短不一的小说作构成,但尽现青春校园、市井百态、城市乡村,甚至迷乱的烟花柳巷与荒芜的原野山林;其故事情节,其人生洞见,都弥足珍贵,也足见家胜在文学创作上的深厚底蕴。一部作品纯粹超脱现实那便失去意义,同样,只是细磨柴米油盐又不觉让人乏味。《荒原》的意义就在于让你感叹,即使囿身于现实,也不失诗意与思考。因此,生活实乃不止眼前的苟且,还需追求那诗意和远方的田野。
区区数言,聊表心意,古有羲之《兰亭集序》,愧借右军之名,作《荒原》集序。
李振龙
于长安
二〇一六年冬月
(序者系陕西青年书法家、书协会员)
自序
此刻,窗外刚刚下过一场雷雨,外面的世界看似比之前干净了不少,暑气也消退了。这样闷热的夏季,一场及时的雷雨的确是人们所企盼的。不过雨水虽然可以冲刷一时的肮脏,却冲刷不去人类长期以来对大气的污染,修复不了大地上那累累的伤痕。同样,灵魂的蜕变也在这浮躁气息浓郁的城市中不断演绎着;浮躁,一次次冲击着人们的原则和那些处于原则背后最卑微的底线。这,就是我们所处的时代——一个没有信仰的时代。因而,我这一部摹写出时代一角的中短篇小说集,也冒天下之大不韪,使用了这个形象的书名——“荒原”
——暗示我们处于一个信仰荒芜的时代。
《荒原》是一部中短篇小说集,其中一共收录了我自〇八年至今所创作的十篇小说,全书约0万字。在小说人物上,我试图构造出社会各个阶层的缩影。比如,小说中既有富裕的商人,也有讨债的民工;既有功成名就的教授,也有彷徨茫然的学生;既有生活安逸的富二代,也有憨厚朴实的穷小子。在小说主题上,我主要尝试触及人生必须面对的几个问题,比如爱情、理想、现实、等等。《梦月》《最后一杯双皮奶》《离别是甜蜜的伤》与《一克拉眼泪》这四篇小说,涉及我对人生爱情的总体思考,应该说在有些观点上还是比较深入的;《遥望》这篇小说集中体现了我对理想与现实的思考,80后、90后一代处于明显两极分化的社会,其中不乏富二代、官二代,也有大批的平凡人,他们在背景相差很大的条件下如何选择自己的人生,是当今社会一个十分值得关注的问题。小说只是提出了问题,需要更多的人去关注和解决这些问题。在小说技巧上,不得不承认我不是一个专业的写作者,我只是以感性的视角记录生活,以理性的眼光透视生活。我并不善于打磨,只是可以把我的小说分为两种创作风格,其一是细腻刻画,其二是粗犷铺叙。至于何处为细腻何处为粗犷,在阅读过程中应该很容易发现。
任何写作者都追求写作境界的不断突破,而我认为写作的境界至少有三层:其一是写自己的生活,其二是写他人的生活,其三是写灵魂的生活。写作不能躲在一个狭隘的角落,每一篇都写柴米油盐的小日子。当然,我不否认小生活也可以写出大境界,比如鲁迅先生的《一件小事》。可是,文章在题材与思想上的突围却是提高境界的根本途径。如果一个写作者,他从写自己的小世界变为写芸芸众生的平凡生活并且从中感悟出人生的要义,这难道不是一种境界的提高吗?同样,当把笔触从描写芸芸众生、探究人与人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转变为关注人的生活状态、生活理想和生活价值以及人类整体与自然、人的灵魂归宿等基本问题,
这是不是又提高了一个层次呢?我不敢自诩这十篇小说达到了哪层境界,但依据每篇小说之后标注的创作时期,相信感兴趣的读者可以看出我在小说创作上的不断摸索。
在文学这条路上,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真正地用笔和纸宕开一条路,也不知道究竟能走多远,但是,我一定要做到,哪怕只是走了一小段,也要对得起这条路上的过客。
这便是我写作的良心。
是为序。
于韶关
二〇一〇年七月(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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