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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一骑,每日里共赏日升日落,听呼啸的风刮过戈壁,日子单纯又惬意。
像是明白沙凌的意思,小黄水水的大眼睛恋恋不舍地望着沙凌,舔舔嗅嗅沙凌的手,低鸣数声,扭头跑开,眨眼就消失在众人的视野里。
李小彬是一家地理杂志的编辑,他心中一动,手上麻利地取出相机,就待拍照,长毛黄羊这种动物,以往只能用装着长焦距镜头的相机在离它们几百米远的地方拍摄,即便取景器里的影像并不是特别清晰,你依然能感受到它们的惊恐和警觉,哪里像此刻,不仅让一个人类驾御,并且离别时那种眷恋不舍,更让人啧啧称奇。
要是能将这温情脉脉的一幕拍下……
那个神奇的年轻人忽的转过头来,温和的脸庞上目光竟锐利之极,只淡淡一扫,李小彬就觉手中一抖,相机险些失手落了下来,那种感觉极度的危险,让他心底一阵阵地发寒,好可怕的男人!如果他当真拍下照片,也许会被这个男人……
目送小黄远去,沙凌转身,施施然地向众人走来,远远的就笑道:“嘿,帮帮忙,谁有多余的鞋子?”
等他走近,众人就见到他抬起只着了棉袜的脚,不禁都笑了起来。
看沙凌面目十分平常,属于看过就会忘掉的那种,但是他脸上的笑容,甚或走路的姿态,却又总觉得他身上有几分不同寻常。
再看他的穿着,只是单薄了些,但显然不是什么野人,和精灵德鲁伊也没啥关系。
“哈哈,你这是怎么了?”
周清笑着走过去搀他。
沙凌郁闷地摊摊手:“别提了,登山的时候鞋子掉到冰湖里去了。”
他一指遥遥的冰川雪山。
“然后你就赤脚一路走下来?”
于振环惊道。天哪,这还是人类吗?他的脚没有冻掉?于振环个子不高,但显得颇为精悍。
“还有一双布鞋,被一群野驴追的时候搞丢了。”
“哦――你真倒霉!”
沙凌的表情太无辜,让众人就算心有疑虑也说不出口,只能异口同声地道。
“我叫于振环,小队的暂时队长,你尺码多少,我们有备的专用登山鞋。”
“呵呵,多谢了。”
沙凌穿上何晓乐的登山鞋,活动活动,觉得刚刚好。周清长得浓眉大眼,颇有几分英气,于振环是精悍能干的,而何晓乐面目斯文,书生气十足。
短短的时间,双方都有了一定的了解,例如沙凌是个独行驴友,旅行经验丰富,善于与动物打交道,也许有那么点异能――这点是众人心里头一致认为的。
而这个十二人的团队,八男四女,不是同事就是同学或邻居,总之是七里八拐凑起来的旅行爱好者,租了三辆越野车,目的地是去和田采玉。
“去和田采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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