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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其他人之所以无言,是因为他们不敢相信,站在楼上窗口的那个轻浮、矮小、蜷缩着的男子,那个无足轻重的人,那个可怜虫,那个废物,竟能干出十三次凶杀。
他根本不像个杀人犯。
我站在黑压压的人群之中,仰望着二楼窗口的那个人,忽然觉得我和他的距离十分遥远。而当格雷诺耶动了动他的鼻子,精准地在一大片人群中对上我的视线时,我不敢看他脸上忽然浮现出的笑容,反而落荒而逃。
我曾经以为我是最理解他的人,而现在,我竟然也开始对他感到惧怕。
他的眼睛一如既往的单纯清澈。我明白,他杀人只是为了获取香味,正因为这个动机太过纯粹,所以才更加令人惧怕。
他像是孩子,最天真也最残忍的孩子,没有世俗的任何束缚,只追求自己想要的东西。
或许我一开始就不应该离开他,我最应该向他提供的不是食物,而是基本的道德观念。
而且,我可耻地发现,即使他杀了萝拉和其他女人,但当我看见他倒吊着被浸入水桶、接受各种酷刑的时候,我竟然还是会心疼。
没有理智的、圣母到了这个境界,你也是变态,阿黛尔。
这一刻我对自己感到厌恶和鄙夷。
因为格雷诺耶的罪行闻所未闻、令人发指,判决下得非常快,行刑的日子也很快定了下来。那天在牢房里格雷诺耶问我去不去看行刑,当时我立即意识到了他要在那天做些什么,而我说“看情况”
,也并不是敷衍他,我可能真的不能去。
我决定在这一天逃跑。
里希斯失去了萝拉后,很快将我过继成他的女儿,虽然我还未发育成熟,但再过几年,我生得不会比萝拉差,甚至因为我的混血血统,会更漂亮而说不定。
如果说他还是爱萝拉的,那他对我就唯有“联姻的工具”
这一个概念。
今天所有人都会去看格雷诺耶行刑,万人空巷,绝对是最好的逃跑日。我早几天就备好了马车、食物、水和衣服,还有当初在穆兰赚的一小袋金币,里希斯家的财产我不会动,只带走几件常用的小首饰,这是里希斯送我的。在我看来他是一个没什么责任心的父亲,所以这点东西我收的心安理得。
我打扮成了青年男子的模样,从庄园后门出去,马车一路经过的地方都没有什么人,到了城门口,连岗哨都心不在焉地去看行刑了,看都不看我一眼。
当我的马车驶出城外的玫瑰花田时,我听到了一声震天响的欢呼,好像几万人一齐发出的那样。
行刑的时间到了吗?
他……会死吗?
我果然放不下。
我看了一眼日头,不知道哪根筋不对,把马车往路边的树干上一拴,发疯一样猛地往格拉斯城里跑,城塔上的岗哨望着我发笑:“嗨,知道后悔了吧,今天是杀人犯伏首的大日子,大家盛装打扮,像过节一样,哈!我刚刚还奇怪你怎么选这个时候出城呢!赶快去广场,这会儿他才刚刚上刑场,啧啧,居然坐警察局长的双马车进来,穿天鹅绒的衣服,这待遇!不过我喜欢这法子,先把他打扮光鲜,然后再一点点折磨死他,更有刺激性,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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