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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第1页)

“大人该不会认为吴尚清的案子跟王家有关吧?”

赵诚摇头,“不到最后一刻,谁都不知道结果会如何。只是从吴尚清诈死那一刻起,这个案子,我们京兆尹便已经管不了了……”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觉得需要改名吗?

阴差阳错

吴府。

吴府的花园里有一座水榭,临水而建,环绕着很多千蝶菊,熙熙攘攘开遍,黄橙橙一片,煞是漂亮。因为吴尚清过世,吴府上下挂着白帆,水榭更是一片素白,仿若灵堂。吴邕将锦被放在案上,一点点打开,那庄重肃穆模样,令司隶台众人肃然起敬。

尽管没看到骸骨,但所有人几乎已经相信,里面的确是那位叫做阿岚的侍妾。锦被打开,还有一层锦帛裹出人形线条,但历经十年,原本饱满的人形已经干瘪得不成样子。吴邕顿住,手有些抖,像是没有力气继续开启,反而转头过来,道:“豫王殿下还要看吗?”

刘煜脸色沉冷,不置可否。

既然豫王要看,吴邕只好叫仆人打了温水,浸泡上千蝶菊花瓣,花香逸散水中,吴邕才拿起剪刀,慢慢地,小心翼翼地将锦帛剪开,苍白的骨头一点点露出来,他说:“阿岚生前喜欢用菊花浸泡的香水沐浴,整个人都带着一股茶香味儿,很清新淡雅。”

剪开锦帛,里面是霉烂的衣服包裹着的森森白骨,而这副白骨全身几乎没有一处是完好的,各种碎裂折断,昭示着她生前遭受了怎样非人的虐待。即便早有心理准备,吴邕还是被震撼得差点没了呼吸。他压住身体的颤栗,脑袋的眩晕,将骨头一根根取出来,放在浸泡着千蝶菊的温水里擦洗,再一一放进旁边早已备好的楠木棺木中。

他小心翼翼地一根根取,洗好,一根根放,从头部,到脚趾,有条不紊,像是对待珍爱的宝贝。他的脸上始终很平静,甚至很温柔,对待活人都未有过得温柔眷恋,纵使刘煜这种早没了感情的人都能感觉到他内心的浓重愤怒与哀痛。

“已经安置好了。”

吴邕退后两步看过来。

刘煜上前,细细扫描了几遍,这样的碎骨不管验骨还是刻骨画像,恐怕都难以判断死者的身份。

刘煜什么话也没说,便退出了水榭,赵重阳一脸莫名跟过来,只听得他道:“你带人先回去。”

赵重阳总感觉今日自家殿下的情绪不对劲,不敢怠慢,乖乖领了人离开。

刘煜看着面前的千蝶菊,有些失神。这种花他已经很多年没看见了,似乎自从静姝走后,满府菊花枯萎,他连菊花都很少看到。

千蝶菊,这是王家母女致爱,但它并不是一个随处可见的品种。

听说当年虞芷兰尚且年幼,与一帮贵女公子一同郊游,遇到一位世外高人,专以培育新品菊花为乐,而其中一种便是千蝶菊。

虞芷兰爱之若狂,很多贵公子为博美人一笑,都想方设法想在泰康城培育千蝶菊,最后只有吴邕成功了。虞芷兰自此待他便分外不同,这事当年广为传颂,即便时隔许久,还有诗画留记。只可惜两人最终并没有走在一起,静姝每每看到那些诗画,便会感叹,若他们在一起了,这世间便没有她了。

大司马王温曾也想为爱妻培育千蝶菊,甚至向吴邕请教过,不知是他天生没有这方面的才能还是吴邕并没有诚心教授,几年竟没种活一株,倒是王夫人虞芷兰在王府种出了一大片。

刘煜还记得第一次见静姝时,她穿着花袄,娇俏可爱,在千蝶菊的花丛中看着他,说:“小哥哥生得这般好看,他日长大,娶我可好?”

当日不过一句玩笑话,一别数载,他都惊奇自己竟然还记得,最后还真的娶了她。

最后一次见面,他披着战甲归来,连赶了半月的路,来不及洗去满身血污,迫不及待地去看她,却只见千蝶菊在熊熊火焰中迅速枯萎,静姝站在火海中,依然笑得娇俏可爱,却一句遗言都没留下。

吴邕安顿好尸骨出来看到刘煜,一点不觉得意外,反而道:“今日让司隶台和京兆尹白跑一趟,吴某甚觉愧疚。”

离开灵堂,站在眼前的又是那只熟悉的老狐狸。

刘煜迅速回过神来,眯了眯眼,“那具骸骨真是李心岚?”

“司隶台会验骨识人,是与不是,一试便知。”

“别院佛堂的陷阱你是何时看穿的?”

刘煜笃定,在吴邕拿到画本前,一切都如他们所预料的一样,就在他们收尾时,情势却突然逆转,纵使他再聪明此刻也有些想不明白。

为什么吴邕会突然挖出李心岚的骸骨,这一点他百思不得其解。这幅骸骨上应该是有大文章的。但如果真有文章,吴邕为何要主动挖出来惹人生疑,或者他本就是为了转移查案方向,亦或许,他有不得不把骸骨挖出来的理由?

显然,这些问题是不可能从这只老狐狸口中问出来的。

“恕吴某愚钝,不知道豫王说的何意。吴家阖府上下,都等着司隶台为犬子伸冤。”

刘煜生生咽下一口气,“那个乞丐现在在京兆尹,还有两名吴府家丁。”

吴邕却眯眼笑道:“我不知道豫王在说什么。”

“那本王换个问题,吴侍中一定知道答案。”

吴邕露出一副洗耳恭听的模样。

“李氏去世十年,为何直到今日吴侍中才为她迁坟?”

“我若说是忘记了,豫王一定不信。人活这一辈子,总有一些事情不是忘记便是不敢想起,豫王殿下难道没有这么一件事?或者,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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