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娅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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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第1页)

文案:

一只高傲(?)的家猫与一只不羁的野猫的故事。

正文:

惟城的街西最近新搬来了一户有钱人家,姓张。家主张老爷有个如花似玉的女儿,养了一只娇贵的舶来猫,浑身皮毛雪白柔亮,顿顿吃的牛乳海鲜,睡的床比张小姐自己睡的还精致。张小姐疼这只猫,爱这只猫,还给它起了个响亮的洋名,叫福布斯。

福布斯是一只很骄傲的猫。

它骄傲于自己的出身,骄傲于自己舒适的现状,骄傲于张家上下对它的态度,骄傲于它的一切。

尽管福布斯不是一只聪明的猫,它已经不记得自己究竟是在哪个国家出的生,也不明白现在它的舒适生活到底是怎么来的,更不知道它现在的生活状态用人类的说法来说那就是二世祖、败家子——这些绝对不是褒义词。

福布斯只是想要每天都吃的饱饱的,有足够的时间晒太阳。它其实并没有太过去在意那些填饱它肚子的到底是什么东西,自然也不会知道因为打翻了它的食盆就被拖出去打断双手的梳着包包头的小丫鬟到底为什么不再来伺候它了。福布斯想,她大概是回自己的窝里去下崽了吧。

这天,福布斯躺在一条舒适的羊毛毯上,伸着懒腰趴在窗口晒太阳。忽然一阵大风刮过,福布斯被那些扬起的灰尘呛得打了一个大大的喷嚏,一不小心就掉下了窗台。

猫,是绝对不会因为这么点高度就摔死的。

所以福布斯落在地上的时候只是弄脏了一点它那雪白的皮毛。它满不在乎地晃晃尾巴,四处打量了一下就高昂着头从窗台下的那个狗洞里钻出了院子。

惟城的街东有个胡同口,里面住满了各式各样的野猫。附近的人们都把这里叫做野猫胡同。

但凡群居的野猫,大都扰民且十有九残。而住在野猫胡同里的野猫们则更甚。

这些可恶的野猫经常拉帮结派有计划有组织地在街东的大街小巷拖着一条条断腿到处蹿跳,使尽浑身解数的跟乞丐、小孩、摊贩夺食吃。街东的人们都恨的牙痒痒,却又对它们无计可施。每回晾晒在外的干货被褥被弄得一团糟,也只能打落牙往肚子里吞。

说到这里,有人就要问了,为何这里的人如此憋屈,连一群猫也斗不过?

原来,三年前,有一位远近闻名的半仙曾在这街东住过一阵。当时这条街上的野猫已经是猫满为患,半仙住下后,就经常受到它们的骚扰,连带搞得周围的人家都寝食难安、不得消停。

惟城的百姓们气愤到了极点,许多很早就深受野猫其害的居民便纷纷起了灭猫的念头。

大家抄起家伙,举着火把,声势浩大地前往野猫胡同。

一路上敲锣打鼓,自然也惊动了暂住在附近的半仙。但让人诧异的是,半仙居然走出门来挡在群情激奋的百姓面前,苦口婆心地劝说众人放下武器,万万不得伤了这些野猫。

村民不解,问半仙为何要姑息这些畜生。

半仙振振有词,道出一条惊人秘密——原来这些野猫就是惟城这些年风调雨顺、五谷丰登的根源所在。

众人大惊,半仙继续说道:“所谓天机不可泄露,我也只能透露这么多。你们要牢记,这些野猫,不能打不能杀不能救也不能供。否则,就会酿成滔天大祸!”

半仙的神通惟城的民众早有耳闻,大家都对他的话深信不疑。于是,这街东的野猫,就这么阴差阳错的逃过了一劫。

话分两头,在野猫胡同的野猫堆里,有一只十分特别的猫。它不瞎、不瘸、不丑、不怂。那双乌亮锐利的眼瞳和黝黑发亮的皮毛甚至比野猫们的头儿阿王还要让人感到臣服。

一次,野猫胡同闯进了一位不速之客——一对豺狼。

没有人知道这两只凶狠的动物为什么会出现在城里,四只绿幽幽的眼睛在黑夜里发着寒光,那尖锐的简直可以划破钢铁的爪子上发出阴森森的光。

头猫阿王滴下一滴冷汗。纵使野猫们在数量是占了优势,但也绝对敌不过这一对凶残的野兽。

双方对峙着,野猫们决定先发制人,一拥而上攻向豺狼。岂料那一豺一狼配合极其默契,一个防一个攻,一下就把野猫们打得溃不成军、死伤无数。

阿王心中焦急,它知道这种野兽出来觅食是一定要猎饱了才会离开,却又不忍同胞再去送死……一时之间不知如何是好。

正在这时,一道黑影掠过,一只平时毫不起眼的黑猫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发动了凌厉的攻击,一扑上去就稳、准、狠地咬住了豺的咽喉。死不松嘴。

豺吃疼,前爪胡乱地往脖颈处抓挠,被黑猫灵活地一一躲过,所有的抓痕全部落在了它自己的身上。

黑猫的牙在豺的喉咙上进的越来越深,忽然它猛地跳开几米开外,被咬破了的大血管‘嗖’地飙出一道血浆,泼洒在地上,豺痛嚎一声,气急败坏地扑过去想要把黑猫撕碎。

黑猫站稳了脚,蹲坐在原地镇定地看着豺朝自己的方向扑来,在那爪尖距离鼻尖还有几寸远的时候,蓦地一俯身子,亮出藏在肉掌中的利爪,‘噗!’凌厉地将这只豺给开膛破肚。

豺倒下了,只剩下一只灰狼。野猫们见有机可乘,一鼓作气学做黑猫的样子去咬它的喉咙,灰狼寡不敌众,仓皇而逃。

鲜血流了一地,黑猫自在地抖了抖尾巴,不羁地望了下连大气都不敢出一下的众猫一眼,迈着优雅的步子离开了。

家猫和野猫的区别,就在于一个是生活在野外,衣食住行都要自己搞定,而另一个则只需要张张嘴不管什么就会有人送到嘴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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