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見林默懵了,沈括皺著眉又問:「還是說,你只能吃這些東西?」
林默怯怯的看了沈括一眼,把嘴裡的肉咽下去,緩緩點頭說:「也不是,我能吃的東西很多,但是,但是,我不吃人,也不吃大蟲子。」
他也不是只能吃這些成品食物,主要是沈括給他吃的東西太炸裂了,他接受不了。
沈括一聽,冷聲道:「你歧視蟲族!」
林默:……
「沒有,我不是,我沒有歧視你們,我只是……」
他也不知道該怎麼跟沈括解釋,畢竟他不想吃蟲子,真的帶著天性的排斥和害怕在裡面。
沈括:「只是什麼?」
林默低下頭,不說話了,害怕沈括生氣不讓他吃雞腿了,他大口大口吃的飛快。
小人類不理他了。
沈括皺眉,讓小蜜蜂把地上的物資給他們搬到洞裡去。
小蜜蜂勤勤懇懇的幹活,兩趟就把東西搬完了。
林默也啃完了雞腿,嘴裡包了一大口,腮幫子都鼓起來了,一動一動的特別可愛。
沈括:「飽了嗎?」
林默一邊嚼一邊點頭,含糊的說:「飽了。」
一隻營養劑就讓他不餓了,又吃了一個雞腿,肚子都快鼓起來了。
雖然沈括的想法很奇怪,但沒想到居然那麼貼心,還叫蟲出去給他找吃的。
就是整個蟲凶看起來巴巴的不太好相處,很嚇人。
可即使沈括凶,也比軍隊和他那個未婚夫好的多。
那些人只管把他送到蟲族來,沒有給他準備一點食物和水,完全沒有考慮他之後的生活,是想讓他用最快的度死在蟲族嗎?
那時候他被現實打擊有些絕望,完全忘記了這個問題,要不然,他肯定會多要些物資。
沈括:「跟我出去,還是待在洞裡?」
他要去巡視領地,看看有沒有潛伏的變異鳥族來抓蟲吃。
蟲族對付人類遊刃有餘,但對付天敵鳥族卻有些艱難,必須他親自出手才行。
聽到要出去,林默下意識看了看周圍的蟲山蟲海,這裡都是蟲,雖然大馬蜂給他找了好吃的,讓他吃飽了,心裡的害怕也緩和了點,但內心深處的恐懼不是一下就能完全消除的。
所以,他一個人待在這還是有點害怕,猶豫了一下才說:「要跟你出去,但是,但是我想把那些衣服和被套洗一下,你們,你們這裡有水嗎?」
那些a1pha的衣服和被套都帶著一股信息素和汗味,從前做beta的時候還好,分化成omega後,那些味道在一夜之間變得非常刺鼻,他一點也不想要。
但現在不是嫌棄的時候,他要把衣服洗洗曬起來消消毒,以後還能穿穿。
沈括:「有。」
林默:「那,那我去拿衣服。」
想要做好一个偶像,一个好演员,好歌手,就必须有真材实料和拿得出手的作品。单靠颜值博流量,花钱拿大奖,粉丝刷数据。这能红几年?重生平行世界的苏木,深知这个道理。所以他暗暗誓等赚够三千万就收手!然后他靠颜值成了顶流,赚了上亿,花钱拿奖,日子舒服了。熟练度…绑定了。苏木这时候给我有何用?我又不走实力派,那玩意能挣几个钱?本书又名身为顶流,有点极致天花板的技能不算过分吧?我都花钱拿奖了,外挂才来?实力派男艺的自我修养ps轻松娱乐文,认真搞笑男,想看看一会,吐槽别带人。...
6时回到19oo的英伦,无意间横扫文坛,同时留下了那句谚语大英在不当人这一方面,向来是不当人的。后世的英伦百姓每每想起,无不大感动容,感慨这是怎样的国际精神才能让一位华人对大英如此痛心疾,留下那样的预言各位书友要是觉得英伦文豪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宋野本已经死了。但他又重生了。重生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媳妇儿刚生产的那一天。上一世,他浑浑噩噩,靠着媳妇儿的软饭和女儿的软饭活过一生。回想媳妇儿对自己是失望,女儿对自己的憎恨,宋野懊悔不已。既然上天让他重活一世,那这一世,他一定要靠着对未来形势的了解,扭转上一世的混账行为!让媳妇儿不在对自己失望,女儿不再憎恨自己。他要建立起一个庞大的商业帝国,让她们以自己为荣!...
...
简介领主,种田,养成,兵种,探险,发育全球数百亿人都穿越到了光辉纪元这款游戏世界,所有人都成为了领主,拥有了自己的领地。招募兵种,收集资源,占领矿脉,攻打城市,建立帝国!这个领主世界最重要的无疑是能招募兵种的兵种巢穴。但兵种巢穴的潜力都是固定的,想要得到顶级兵种,只能击败那些强大的野外兵种,占领它们的兵种巢穴。而李察却发现,他竟然能直接提升兵种巢穴的等级。从此,各种强大至极的兵种被他培养了出来。当其它玩家还在为获得一个高级兵种而欣喜若狂的时候。李察身后出现了沙漠法老王,魔蝎帝王,机械巨人,恶魔男爵,血族大公,五色邪龙,堕落天使从此以后,沙漠中出现了一座繁荣璀璨的绿洲城市,而他,成为了沙漠的主宰。ps已有三百万字精品完本小说我成了血族始祖百万字完本小说天灾领主开局成为恶魔大公感谢观看...
本书将在5月8号入v,届时万字更新掉落,希望大家能继续支持笔芯在各个世界当爸爸,爸爸还是你爸爸,儿子女儿该宠还是该教训,由本爸爸说了算1现代白眼狼继子2年代窝里横儿子3被调换人生的女儿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