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用武新峰的话讲就是,他是来讲和的“我们那么多年的兄弟,不能因为一点小误会说散就散了,大明,哥挺看重你的。”
王志明觉得自己还是听明白武新峰的意思了,如果早几年,他会以为武新峰是对自己有感觉,现在算想明白了,其实他们不做恋人是可以做朋友的。从小玩到大的朋友,发小,哥们,那些年少轻狂的事儿,五哥肯定后悔了。武新峰对自己,其实就像华子哥一样,当自己是兄弟,说白了,当年那些事,包括喝醉了以后的事,确实是有好奇和冲动的因素在里面。五哥比自己看得远也看得透,跟他说这番话想必是对两个人的关系有了全新的定位。
后来跟武新峰又吃过两回饭打过一次保龄,不远不近的时不时有电话联系。本意虽然是想和武新峰桥归桥路归路,但是今天娟子说的这事儿,无异于一颗深海炸弹,在王志明心里炸开了花,让他非常郁闷的发现自己心眼小和很,像个拈酸吃醋的旧情人,开始斤斤计较起来,并且再也无法相信武新峰。
他姐是武新峰的二奶,他竟然到现在才知道。武新峰心里指不定怎么想呢,姐弟两个都被他耍得团团转,王志明一股火冲到头顶,“姐,武新峰就是个人渣,你不是不知道。他对谁真心过?你怎么就这么糊涂?你也知道我会说你?你要想跟他好好过日子,等着他离婚以后再结婚。我跟你说,首先,即便你俩结了婚,他能离了女人吗?他以后能没有外遇吗?他这样的,除非七老八十走不动了,才会守着你过。其次,他跟嫂子能离吗?离得了吗?你知道他俩感情有多深不?再说,嫂子那人,是善茬吗?最后,他今天能跟嫂子离婚,明天就能跟你离婚。”
娟子脸上挂不住“今天我过生日,你就不能说点儿好听的?”
王志明不知道是为自己还是为娟子,昨天武新峰非要带他去看电影,他把傻丁也带去了。王志明上厕所,傻丁跟着上厕所,王志明去哪儿傻丁就去哪儿,坐坐的时候,傻丁也是坐在王志明和武新峰中间,武新峰说“我可有年头没进电影院了。”
把吃的递到傻丁前面,后面伸过手去摸王志明耳垂“大明,这长的什么东西?”
王志明微微偏开头,他那里长了个痣,以前没有,可是黑黑的电影院里,武新峰什么眼神啊?他都看不清武新峰嘴里有几颗牙,武新峰就能知道那儿长了东西,王志明有点别扭,又挺喜欢这种小暖味的。
电影院是包场,一场电影只有他们三个人看。虽然这几年下来,他已经练得脸不红不白了,仍然心跳加速。
不知道为什么,王志明最近总想起武新峰。和傻丁的关系不好不坏,时而和谐时而恶化,傻丁吵着“星期五到了星期五到了”
的时候,王志明恨不得找块胶布把他嘴堵上。做的时候也总想像成是五哥的手在摸他,五哥的脸贴在他后背上。王志明趴在床上脸贴着床单,翘着屁股让傻丁一点点进入,幻想着那是武新峰。其实他倒不是真的想和武新峰干那事,只是傻丁让他伤心,他没法像以前一样想着傻丁来满足自己,又没有合适的可幻想对象,随便把武新峰抓过来用一下。所以每次完结后,王志明的自我厌恶感又十分强烈。
话说他现在用的这种姿势,如果真是武新峰在后面,他倒不愿意用了。和傻丁就没问题,而且很愉快,他知道,傻丁绝不会蔑视的觉得这种姿势是低贱的,即便他把自己想像成狗一样的操,其实在傻丁的心里,傻丁本身也是条狗。王志明想起那次他们两个人看到两条公狗在马路上干这事儿,就想笑,真有趣,你看,人类能接受动物们同性相恋,却不能接受身边有这样的人存在。王志明觉得自己伪装得很辛苦,傻丁又不能给他分担一点东西,吃饭的时候饭渣饭汤还直淌,王志明揪着眉毛边收拾边说“你怎么又添毛病了呢?既不是老头老太太,也不是小孩牙子,你怎么还露嘴巴了呢?擦擦”
傻乎乎的脸加上脏兮兮的外形,王志明忽然心生厌恶,自己怎么就跟一傻丁纠缠这么长时间,真是不正常。
王志明经常在这种肯定与反覆中挣扎,搞得自己疲惫不堪,他知道,是被娟子那天说的事实给刺激到了。
娟子自从那天过后,心里一直不太舒服,不过他也知道大明是为了他好。小高追求得很紧,武新峰最近又不怎么来,娟子就叫上王志明一起去k歌。王志明像随身携带物品一样,把傻丁也给捎过去了,傻丁现在粘他粘得厉害,白天有的时候都跟他一起上班,王志明就是想所他放家里,也怕他连作带闹的他爸镇不住。
不过,傻丁的良好表现,除了那天吃饭,奇迹般维持了那一个晚上,其它时候还真没给王志明长过脸,连正常点都没有过。比如说现在,傻丁拿起花生米往嘴里丢,然后用嘴去接,没接住掉在了桌子上,他拿用嘴去亲,用舌头给舔了回来。王志明明显受不了,拍了他后背一下,“告诉你多少次了,怎么还这样?脏不脏啊?”
傻丁态度无限好,该闹照闹,虽然只有三个观众,他还是人来疯的现,拿着沙锤晃来晃去的跳舞。娟子一开始还用肩膀撞王志明“你怎么把他给带来了,”
后来见傻丁作得起劲,就在一边鼓掌起哄,“傻丁跳得好,再来一个。”
王志明疲惫的向后靠在沙发上,他发现自己越来越烦傻丁,越来越烦娟子,越来越烦自己,连冲他笑的小高都烦。傻丁束缚了自己,像个幼儿游戏圈一样套在脖子上,不是为了拯救自己溺水而是把自己拖下了水,还不停的沉底,简直就是一种多余的存在。
王志明正在神游的时候,娟子冲他挤眼睛“哎,大明,傻丁唱得不错啊。”
“什么不错啊,就是没跑调而已”
“得了吧,傻丁那样的能都唱出来就不容易了。”
王志明不得不承认,傻丁唱得确实挺好,嗓子也不错,没人教他就会从低音到高低转换,也不走调。王志明特别牵强的笑了起来,这,也算是开发出来的一个优点吧?
“大明不是姐说你,你跟玲玲都掰开多少年了,怎么就不能找一个呢?”
王志明受不了他姐在耳朵根子底下劝,“武新峰真不是好东西,你离他远点儿吧,小高这人多好,多少年了也不变,难得的。”
娟子不说话了。
傻丁他师傅的女儿住在后院,有一次来看女儿,发现傻丁在这儿竟然很诧异,那老头是个好人,已经退休了,现在也在这附近的一个加工厂打工给人家当技术指导。摸着傻丁的头说“哎~~挺好一孩子,可惜了。”
夕阳西下,光芒打在傻丁的头发上,傻丁驯服的低着头,“师傅,我能看你去不?”
老头泪花闪了一下“行,去吧。”
这个傻徒弟,以前过年的时候还知道带着烟酒去看他,老头感慨着走了,王志明挺感慨,“你师傅心挺慈啊!”
傻丁猛点头,也不知道他听懂没听懂。王志明觉得,傻丁这样的,一般人躲还来不及,这老头也不怕惹麻烦。哎,比起这些路人,自己对傻丁是不是有些过份了?王志明现在对傻丁总是带着自责的态度,可是一旦接近起来,又十分厌恶。天渐渐转凉,傻丁又不怎么勤洗澡,自从傻丁伤过头的时候,王志明怕感染,就惯出了毛病,傻丁现在能懒一天是一天。
他的娘亲信佛,告诉他休伤物命,可是,他发现杀死日本鬼子就是给更多的中国人放生,于是他走上了抗日征程。他从北方大山而来,一路厮杀,灭追敌于长城之巅,携伪满洲国皇帝玉玺千里入京他是南京中央陆军军官学校旁听生他在南京保卫战中浴血突围,在滚滚长江中炸了鬼子的汽艇血战台儿庄,无意中担当了扑火队员的竟是他这个后勤运输兵他亲民却不喜党派之争,他,霍小山,就是为抗日所生!这是一个看了好多年书的老书虫的作品,最神最吸引人最铁血最现实抑或最搞笑的吗?是,也都不是,我要写一部用老书虫的眼光看来最好看的抗日小说,这就是这部作品的自我定位。本书系非主流非穿越类小说,欢迎书友提供相关史实QQ群514605904...
简介关于三年陌路婚姻,离婚后他后悔了她暗恋了他整整大学四年,而他也追了他的白月光四年。毕业那天,白月光与男友结婚,他竟也拉着她去民政局扯了证。三年后,在他生日那天,他丢下一纸离婚协议书,说白月光离婚了,他要与她一起出国创业。别人都说她是拜金女,他便给了她很多资产和现金。结果离婚那天,她丢下她净身出户的离婚协议书潇洒离开。三年后,他回国接手集团,成了她的头号客户。他在办公室里一把搂过她,她威胁道你再这样,我告你职场骚扰了我跟你说!他却意味深长的告诉她那你可不一定能告倒我。...
简介关于闪婚后,我被富老公宠上天贝依依本以为自己是个普通女孩,干着一份小学老师的工作,随便再找个男人,结婚生子,过着普通人的一生,但没有想到她闪婚的老公是a城富,原本孤儿的她还一下子变成豪门千金,多了四个多金俊朗的亲生哥哥!霸总大哥妹妹,黑卡给你,爱刷多少刷多少,不够送个公司给你花电竞手二哥妹妹,我的奖牌都是你,价值千万的游戏装备随便你用天才神医三哥妹妹,千年人参千年灵芝血燕鹿茸,各种名贵药材包你吃一辈子大明星四哥妹妹,以后我千万粉丝就是你粉丝,谁对你不好,哥哥让粉丝网爆他富霍总大舅子,你们都闪开吧,我才是最爱依依的人,我已经将名下所有财产转给依依,从此依依是富,我是依依的小跟班!...
前三章为主角试探刘备之言,切勿深究其谋略的可行性。第一卷北上替徐庶救母第二卷深入襄阳为刘备抢夺人才第三卷提前谋划益州主角每一次行动都会有自己的想法,不会抢夺历史上属于诸葛亮的光辉时刻。除了历史原有的大事件之外,也会通过日常展现各人物的性格特点比如宽仁爱士的大宝备蜀汉团宠的小飞飞偶像包袱十足的关二爷沉迷工作,酷爱明的月亮组合至于主角,则是七分勇,三分谋,还多出一分调皮捣蛋最后,请勿以正史或者演义先入为主,作者写书之时,会尽量参考史实,但许多演义深入人心的...
简介关于修仙大佬从不委屈,有仇当场报了修仙大佬姜楚一朝在雷劫下灰飞烟灭,没想到再次睁开眼,居然变成了21世纪爹不疼娘不爱的小可怜姜楚。从小流落在外的原主性格怯懦,包子性格,被女配坑得很惨。参加选秀节目全网黑就算了,还被亲爹亲妈嫌弃厌恶,最终死不瞑目。再睁眼,当小可怜变成了修仙大佬。无所谓,爹不亲娘不爱,那咱们就不要了。绿茶算计?那就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全网黑的小可怜一不小心就成了全网的团宠。亲爹亲妈后悔了,哭着跪求原谅。一直害她算计她的绿茶养女也后悔了,痛哭流涕求她原谅。当初因为嫌弃姜楚出身退婚的未婚夫后悔了,高调示爱企图挽回。姜楚冷然一笑,当初不好好珍惜,现在后悔?晚了。...
影帝卫勋最讨厌靠脸吃饭的流量。结果在飞机上睡了一觉,醒来以后穿成了平行世界里的一个流量。更神奇的是,他现那些地球上出名的电影作品,火爆歌曲,在这里完全不存在于是,观众们开始怀疑人生了。这个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