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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铃兰拎着东西回来,苏桃桃一点也不意外。
苏桃桃见曹国华第一眼就冒出了“风骨”
两个字,这个年代正派的人很多,具有文人气质的人也很多,但因为承受不住磨难,真正配得上“风骨”
二字的人其实并不多。
曹国华不是,一身风骨,这个年纪依然板正挺拔,好像没有什么事情可以压弯他的脊梁骨。
“妈,东西先放桌子上,我一会给他送过去。”
“桃桃,其实……”
周铃兰欲言又止。
苏桃桃也不催她,用曹国华刚刚送回来的碗装了点卤水猪耳朵和猪尾巴进去。
“妈,不想说就不说,我亲自给曹老师送过去。”
周铃兰低着头:“去吧,把门口的青菜也带上。”
苏桃桃来到牛棚的时候,曹国华正在生火。
他回头看了眼苏桃桃,又转回去:“不是让你当做不认识吗?这不是你该来的地方,回去吧,也别再送东西过来,我不会收。”
苏桃桃把东西放下:“曹老师不用担心会连累我们,连累不到,你也应该猜到我是受人所托,你放心,我每次送来的东西都会记账,我们自家种的青菜都会按市场价算钱,等钱扣完了,也不会再给你送,你不欠我们的人情,你如果真的不需要就去跟陈四海说,我收多少钱,办多少事,其他的不不归我管。”
苏桃桃把话说完,也不管他的反应,转身出了牛棚。
曹国华到底没有追出去。
卤味的香气实在霸道,在狭小的牛棚里显得格外浓烈,昨晚那顿猪肉面的味道似乎还没有散去,那已经是他到这里两年多以来吃过最好的一顿,这卤味的霸道气味已经在他周围徘徊了一整晚,他不用尝都知道能有多好吃。
曹国华自问没有多少口腹之欲,食物能果腹充饥就行,但当他反应过来,现自己已经在啃猪尾巴。
他没法形容这种好吃到想要吞掉舌头的味道,这可能不是他一辈子吃过最好吃的东西,但一定是他这辈子吃到过最香的味道,猪尾巴有丰富的油脂,配上合适的料头,抿一口软烂脱骨,肥而不腻,吃了一口会忍不住想吃第二口。
猪耳朵的味道一样,但中间多了一层软骨,口感更加丰富,吃起来是另外一个风味。
直到把一小碗卤味都吃完,曹国华还意犹未尽。
他万万没想到傅征途的妻子做菜竟然比国营饭店的大厨还好吃,难道是跟苏东汉学的?
有可能,苏东汉那样的人养出什么样的姑娘,他都不觉得奇怪。
曹国华现自己居然已经开始期待苏桃桃下一次送饭过来。
他把碗洗干净,自嘲地弯了弯唇角,自己到底是一介凡人。
苏桃桃家的卤味是留着午餐和晚餐吃的,早餐依旧是红薯粥和一些小菜,外加一大碗鸡蛋羹,全家人分着吃。
今天第一次开封麦乳精,苏桃桃一口气冲了四碗,看得周铃兰一阵阵肉痛。
“桃桃,这是尘尘的口粮,我一把年纪喝这个浪费,留着给尘尘吃吧。”
苏桃桃喝了一口,味道还真是好啊,难怪大家都喜欢喝。
“第一次开封,咱们冲一碗尝尝鲜,以后都是尘尘的口粮,小航可以一周喝一次。”
傅远航胃口好,正常饮食营养很快能跟上,尘尘其实得喝奶粉的,可惜没那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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