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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亢龙有悔
长州方面差往京师的使者,一样在中途遇上大雨,耽搁了几日行程,待信函秘密送至东宫之时,京城已经云散雨霁,皇太子的书窗外也重新有了秋鹊噪晴的诘诘之声。
远来的书信一入手中,定权便闻到了一阵朦胧香气,温雅与轻灵兼而有之,颇类麝香,而其间略含木苔气息,较之麝香微辛微辣的底味,又多出了一份甘酸之气。虽函套上并无文字,却明知作书何人,遂令众人退却,这才用金刀慢慢剖开函舌,将信纸取出之时,那甘淡香气愈发鲜明,在已生微凉的秋息中,颇可给人温暖意象。
定权打开信笺看过后,又从头至尾细细默读了两遍,便从屉斗中取出金燧和火绒,借着窗外日光,将纸笺引燃,眼见它灰飞烟灭,而那线龙涎香气依旧缠绕四周,弥久不散。
静好的秋光透过朱窗入室,被窗格分割成一方一方,投在身上,如同碎金。他静坐于这碎金之中,呼吸着指间余香,慢慢地回想起了许昌平说过的话,至良久忽而自嘲般展颐。究竟还是太过轻敌,虽然觉察到了这个兄弟的异象,却没有想到他私底竟有这样泼天的胆量。京内且不论,如果他果真有这手段交通了边将,还敢于顾思林出走后不到半月便挑起这样的是非,那么那份暗室之谋,则远比自己想象的还要广大。
然而最让他心惊的,是顾逢恩一笔
轻巧提过的那幅山水画。齐王早没有了这本事,那么余下有动机的,有能力的,只能是他这手足弟弟。那幅画上的字迹,他未曾见过,但是他无法遏制自己的推断,或许当年西府的金吾,和中秋后的张陆正却都曾见过。他也实在无法遏制自己的推断,首次要将那人和自己的五弟不祥地联系在一处。他扳指计算,和那人相识已经整六年,如果这一切当真,那么那份暗室之谋,则远比自己想象的还要深远。
书窗外的噪晴声喋喋不休,一瞬间他感觉到了毛骨悚然。螳螂捕蝉的古老故事在深宫和朝堂一再上演,长盛不衰,他自觉或者不自觉地参与其间,小心翼翼地周旋了这么多年,难道最终仍然不能避免沦落成二虫的命运?到底还是太过轻敌了,自己身后的黄雀不知道已经隐忍了多久。或许对于他来说,被自己除掉的那只蝉才是他最大的阻碍。那么自己在他的眼中究竟算是什么东西?自己在他们的眼中究竟算是什么东西?
他缓缓地展开右手查看,五根手指白皙纤长,这是一只不曾事稼穑,不曾执鞭辔的手,指间掌上却遍布硬茧,那是长年握笔磨砺出的印记。这是一只文士的手,沾染着的龙涎香气,纠缠于他鼻端,如同修炼日久的鬼魅一样,虽见白日而魂魄不散。他想起来许多年前的事,早得如同前世,这只手提笔为一个人画过
的眉,这只手因为畏凉躲进过一个人的袖管,这只手写下一剂药方的时候,因为心神不宁而被墨汁污染。
到底还是太过轻敌了,他行至案边,于书册底下寻到那柄戒尺,朝向自己右手的掌心一次次奋力地击下,直到看见这只只曾染墨的手,首度染满鲜血。
他仔细地从模糊的鲜血中分辨这掌心一道道复杂的纹路,浸在血中的纹路,如同一道道刀刻的伤痕。清水般的秋阳和点点鲜血,从他的指间遗漏,他第一次感觉到光阴的流遁,原来也有迹可循。于这个秋和的午后,于掌心的疼痛远甚于衷心之时,他终于可以好好地想一想,这二十余年间,都有什么东西从这双手的指缝中漏走,那些他曾经拥有过的,这世上最美好的东西。
他想起自己很小的时候,宁王府的后苑中,母亲怀抱着他,用一根纤纤柔荑,在他掌心一笔一画写下两个字,笑道:“这就是你的名字。”
他奇怪地询问:“为什么给我取这样的名字?”
母亲微笑回答:“这是因为爹爹和娘,都把你当成捧在手心里的无价珍宝。”
于是他也笑了,毫无怀疑地信任了母亲的话——天底下哪个孩子不全心全意地相信自己的母亲?母亲双靥的金钿随着她的展颐而明灭,那是人世间最美丽的神情和景象。以至于到了今日,他仍然觉得,美人颊上的点点金光,都是温柔的笑容。
他想
起刚刚学语的妹妹,一见到他,便扬起一双胖鼓鼓的小手发笑。她的手背上有五个圆圆的凹坑,她咧开的小嘴里刚刚萌出几颗乳牙。终于有一天,因为他竟日锲而不舍地努力教诲,那张小嘴里终于含含糊糊吐出了“哥哥”
两个字。她在人间最先学会的两个字,喊的是他。以至于到了今日,他听到这两字,就会想起一阵乳香,仍然会像当初那样,因为悸动而想流泪。
他想起大自己七岁的表兄,那个乳名叫作“儒”
的少年,是他把自己第一次抱上马,亲执缰辔,二人一马在南山的茸茸青草间缓缓穿行。他伏在马鬃上问:“法哥哥去了哪里?”
他回答:“他随父亲去了长州,日后一样做大将军,来保卫殿下。”
他低下头想了半天,问道:“那么你呢,会不会走?”
表兄笑道:“殿下知道,我是最不喜欢看人家喊打喊杀,日后待我读书有成,中了进士,今上便会赐我官爵。届时如过政绩清良,逐步迁移,就可留京任职。有忠志之士忘身于外,又有侍卫之臣不懈于内,便可以辅佐殿下成为万世明君。”
他关心处并不在此,又着重问了一遍:“那么你不走?”
表兄笑了,这次也简短地回答:“我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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