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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两天的所见,让劳德诺自认重新认识到了小师弟。
劳德诺觉得这清风寨覆灭之事该需要汇报出去了。
而岳灵珊则是因为父母的教导,那股威严还在,也没有去领。
所以三人任务,最后最大头还是落在了丁春秋的身上。
换句话说,在这次冒领功劳中,丁春秋篡取了最大的果实。
对丁春秋来说,他就没有丝毫的愧疚感。
清风十三式是自己创的,师傅岳不群用清风十三式杀人,那就是代表他在用清风十三式杀人。
四舍五入一下,就是丁春秋屠灭了清风寨。
他可以插腰趾高气扬的这样说。
为此,丁春秋还给清风寨覆灭找了一个最关键的理由,那便是这山寨名字犯了忌讳。
叫什么不好?竟敢叫清风寨?
();() 拍了拍快下马匹,丁春秋对今天的收获非常满意。
他觉得到了福州的时候,自己的名声就会在县衙的人给传了出来。只要在福州呆上几天的时间,只怕正式去福威镖局的时候,名声足以到达林震南之耳。
大半个月的时间过去。
当丁春秋三人踏足福州的时候,三人的身上并没有丝毫的风尘仆仆之色。
比起过往行走江湖的日子,这段时间中三人看起来好像还胖了些许。
尤其是小师姐岳灵珊的俏丽脸蛋儿都呈现出包子状了。
吁——
“花了这么长的时间,我们终于到了。”
只见最前面马匹上的丁春秋一身锦衣,宽大的袖袍看起来长袖飘飘,从马背上翻身而下的那一刻,端的是风采悠然。
身配长剑,手上拿着一柄羽毛扇。
头顶的发型早已经不是在华山时候随意扎着的马尾,而是纶巾所包裹。
配合着他的模样,端的是仙人临世。
看着眼前的福州城,丁春秋感叹道:“这就是福州城了。”
“这就是福州城。”
小师姐岳灵珊也纵身下马,她身上的衣袍也早就换了个遍,此刻也是美衣在身,配合上她头上的斗笠以及轻纱遮面,两者相辅相成之下,竟是气质再添一分。
“小师姐以前来过吗?”
“没有。”
摇摇头,岳灵珊答道:“这是第一次。”
两人站在一起就好似出游的神仙眷侣一般。
走在最后的二师兄劳德诺还是一身普通的衣衫,配合他那黝黑的面貌,看上去越发像跟在后面的奴仆一样。
“……”
劳德诺听着这师姐师弟两人的对话,嘴角忍不住的抽搐了一下,心道按照原本的计划他们三人应该提前五天到达福州城。
之所以这么慢,是因为小师弟丁春秋要等自己的名声先传进福州城。
如果不是青城派到福州的山路不好走,只怕他们的任务就要失败了。
好名,好吹捧。
好美食,好锦衣,好享受。
这已经是劳德诺眼中小师弟丁春秋身上撕不掉的标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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