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那好,不和你吹了,我要去草拟合同。”
何建说完,啪一声挂了电话。
这火急火燎的性子!
李元无奈的摇摇头。
~~~
第二日,何建一大早就拨通了李元的电话,告诉李元,他已经到了家门口。
他没有敢敲门,怕吵着李元妈妈休息。
李元看了看时间,这才早上六点钟啊!这急性子也是没谁了。
一早上的时间,李元和何建两人就把合同敲定了。
何建走的时候还把李元家里面给搬空了,不多时又拉来了满满的几车家具。
然后招呼人把家具摆放在李元在家里。
李元看着家里焕然一新的家具,对何建挑选的家具十分满意。
因为今天黄素素没有上班,在李元紧锣密鼓地撤换家具的时候,黄素素已经提着大包小包的菜上门了。
于是,黄素素就在厨房里忙着,何建还在李元家里吃了中午饭才走。
家里焕然一新,一切看上去都生机勃勃,李元看着心里也舒坦了不少。
现在还剩下的就是床单被套那些了。
好在现在有网购倒也比较方便,李元请黄素素做参谋,给家里置办了好些床单被套。
大半天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一直折腾到下午,才把所有的事情搞定。
黄素素又做了一顿晚餐吃了,这才离开。
晚上李元又开始了新一场的直播。
刚开始,蜡笔小小新、老板好可怕、生命诚可贵便进入了房间。
生命诚可贵大师晚上好!
蜡笔小小新这一次看我不是第一。
老板好可怕你第二。
蜡笔小小新为什么我又是第二啊?
老板好可怕因为你话多。
生命诚可贵大师,你座椅换了?
李元没有想到,这个生命诚可贵观察力竟然这样敏锐。
“是的,以前那把椅子坏了。”
对他们三个人李元也是非常熟悉了。
蜡笔小小新哇!林大小姐的观察力就是敏锐。
老板好可怕哦!对了,林大小姐,您那边出结果了吗?
此时6续已经有人进入了直播间,直播间很快便有了两百多人。
很多人都是关注了李元才进来了。
重生仙侠世界,秦源成为一个长生不老的皇朝记录官,只要苟着早晚世间无敌,因此没有什么长生不老的修仙梦。为了不暴露自己永生的秘密。在世俗,任世间红尘滚滚我独看秋月春风。各位书友如果觉得我在仙侠世界长生不老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在仙侠世界长生不老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简介关于吞噬,血海浮屠,天命魔头陈青意识清醒后,遇到了天命之子的开局,本以为自己可以原地起飞,天下无敌!没曾想,小丑竟然是自己!好吧,原来我是反派魔头!什么气运之子,我现在直接就弄死你!同时他融合了上古四大凶兽的一缕残魂,分别是饕餮,梼杌,混沌,穷奇,从此恶念伴随,挖天之骄子的灵根,吞他们的血气,吸他们的灵气,抢他们的造化之后陈青进入的第一个宗门,便是合欢宗。在合欢宗里,他如鱼得水,修为暴涨同时挑起其他宗门大派之间的争斗,挑起国与国的战争,导致血流成河,尸横遍野。而我从中购买尸体,喂养四大凶兽,壮大自身,从中获取无上修为。陈青,你这样和恶魔又有何区别?呵呵呵?魔?魔又如何?我若成魔,众生匍匐,万族颤栗,谁能耐我何!?天道降下惩罚魔修的雷劫?我把雷劫吞了,强大自身!天道亲自化形下来灭杀我?我连天道也吞了,化身恶魔天道,专门劈死那些天命之子!从此天上地下,唯我独尊!...
女主没情丝且水泥封心,蛊惑人心一把好手,不当人喜当狗,脑洞清奇爱摆烂,快穿身份随机1随手一拽的炮灰完2张无忌被拐之后完3颜控完4许你太平盛世完5被渣男哄骗的大小姐完6末世女主后宫文里的炮灰完7无辜被杀的凡人女子...
简介关于共享女配怪奇事件簿父母双亡以后,颜夏忽然被亲生父母认了回去。新父母好像挺有钱的,她五个哥哥更是人中龙凤,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又是五个哥哥,可能这就是传说中的洋柿子真假千金定律吧,毕竟听说她是真千金。但是根据她忽然被灌输的剧情,那个被新父母养了二十三年的假千金才是真正的女主,她不过是一个恶毒女配,还是个最后死得很惨的恶毒女配。就在颜夏思考着自己是得了妄想症还是真有其事的时候,她忽然打开门见鬼了。她默默地把门关上,觉得这个门打开得不对。这不是篇都市文吗!为什么还能见鬼啊!都市文怎么会有鬼?!也许她该去精神科看看?某人你要唯物又不够唯物,精神科救不了你,还是去找个庙吧。后来她现,这个世界不但世界观不对,她还是个共享女配。本文纯属虚构!!!纯属虚构!!!!假如你觉得有雷同,那是自己的错误心理暗示!专业知识不靠谱!练功也好,玄学也好,都是编出来的!这是小说啊!!!请不要在小说里学习专业知识!也请不要模仿里面的练功方式,更不要模仿里面的危险动作!!!就算看着好像很合理可以试试,也请记住这是作者编的!!!!因为模仿出了啥事概不负责!!!...
凤鸣村位于大别山腹地,四面环山。山高出美女,深山藏佳丽,这句话说得很有道理。凤鸣村区区几千人口,竟然有一千多号长相出众的女人。所谓祸福相依,凤鸣村的女人虽然长得漂亮,但却寂寞无比,难道他们缺少男...
简介关于仙魔证道夜尊,一个修仙小家族的少爷。且看他如何在宗门无数,家族林立的修仙界建立属于自己的势力,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