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六十三条债权人与担保人订立担保合同,约定以法律、行政法规尚未规定可以担保的财产权利设立担保,当事人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未在法定的登记机构依法进行登记,主张该担保具有物权效力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六十四条在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出卖人依法有权取回标的物,但是与买受人协商不成,当事人请求参照民事诉讼法“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的有关规定,拍卖、变卖标的物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出卖人请求取回标的物,符合民法典第六百四十二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买受人以抗辩或者反诉的方式主张拍卖、变卖标的物,并在扣除买受人未支付的价款以及必要费用后返还剩余款项的,人民法院应当一并处理。
第六十五条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出租人请求承租人支付全部剩余租金,并以拍卖、变卖租赁物所得的价款受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当事人请求参照民事诉讼法“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的有关规定,以拍卖、变卖租赁物所得价款支付租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出租人请求解除融资租赁合同并收回租赁物,承租人以抗辩或者反诉的方式主张返还租赁物价值过欠付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一并处理。当事人对租赁物的价值有争议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租赁物的价值
(一)融资租赁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二)融资租赁合同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根据约定的租赁物折旧以及合同到期后租赁物的残值来确定;
(三)根据前两项规定的方法仍然难以确定,或者当事人认为根据前两项规定的方法确定的价值严重偏离租赁物实际价值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评估。
第六十六条同一应收账款同时存在保理、应收账款质押和债权转让,当事人主张参照民法典第七百六十八条的规定确定优先顺序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在有追索权的保理中,保理人以应收账款债权人或者应收账款债务人为被告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保理人一并起诉应收账款债权人和应收账款债务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应收账款债权人向保理人返还保理融资款本息或者回购应收账款债权后,请求应收账款债务人向其履行应收账款债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六十七条在所有权保留买卖、融资租赁等合同中,出卖人、出租人的所有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的“善意第三人”
的范围及其效力,参照本解释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处理。
第六十八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与债权人约定将财产形式上转移至债权人名下,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有权对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价款偿还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约定有效。当事人已经完成财产权利变动的公示,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请求参照民法典关于担保物权的有关规定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与债权人约定将财产形式上转移至债权人名下,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约定无效,但是不影响当事人有关提供担保的意思表示的效力。当事人已经完成财产权利变动的公示,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请求对该财产享有所有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债权人请求参照民法典关于担保物权的规定对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债务人履行债务后请求返还财产,或者请求对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债务人与债权人约定将财产转移至债权人名下,在一定期间后再由债务人或者其指定的第三人以交易本金加上溢价款回购,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回购义务,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人民法院应当参照第二款规定处理。回购对象自始不存在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按照其实际构成的法律关系处理。
第六十九条股东以将其股权转移至债权人名下的方式为债务履行提供担保,公司或者公司的债权人以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抽逃出资等为由,请求作为名义股东的债权人与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七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担保债务的履行,设立专门的保证金账户并由债权人实际控制,或者将其资金存入债权人设立的保证金账户,债权人主张就账户内的款项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当事人以保证金账户内的款项浮动为由,主张实际控制该账户的债权人对账户内的款项不享有优先受偿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在银行账户下设立的保证金分户,参照前款规定处理。
当事人约定的保证金并非为担保债务的履行设立,或者不符合前两款规定的情形,债权人主张就保证金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不影响当事人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主张权利。
第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时开始。
宣告死亡的,根据民法典第四十八条规定确定的死亡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
第二条承包人死亡时尚未取得承包收益的,可以将死者生前对承包所投入的资金和所付出的劳动及其增值和孳息,由包单位或者接续承包合同的人合理折价、补偿。其价额作为遗产。
第三条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者部分无效。
第四条遗嘱继承人依遗嘱取得遗产后,仍有权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的规定取得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第五条在遗产继承中,继承人之间因是否丧失继承权生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判决确认其是否丧失继承权。
第六条继承人是否符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可以从实施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认定。
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不论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均可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第七条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应当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第八条继承人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或者第二项所列之行为,而被继承人以遗嘱将遗产指定由该继承人继承的,可以确认遗嘱无效,并确认该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第九条继承人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应当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情节严重”
。
第十条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除可以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以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分得生父母适当的遗产。
第十一条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子女的遗产。
第十二条养子女与生子女之间、养子女与养子女之间,系养兄弟姐妹,可以互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简介关于貌美厨娘凭美食撩到潜力大佬夏雪从小在后妈的棍棒下艰难长大,高中毕业那年,她的亲生父亲扑通一声跪在她的面前小雪,爸爸求你了,养了你这么多年,你就帮家里一次吧。她像行尸走肉般走进了酒店的客房,那里等待她的是万劫不复的命劫人家都说火哥聪慧异常,一双桃花眼杀遍四方,其实他更爱美食和打架。偶然现了一个貌美小厨娘,今天排骨肉,明天鸽子汤,把他的胃口都养上了天堂。突然一天吃不到了,还真是想的慌...
简介关于三国之我成了太公后人公元189年,大量的白光突然从天而降,无数来自另外一个世界的人降临到这个游戏世界。让这个和三国一样,但是武将可以一刀断河山,谋士可以千里取人性命,呼风唤雨,驱雷掣电的高武世界增添了不少色彩。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携带dnf鬼剑士系统重生到火影忍者的世界,成为木叶村忍具满点堂的少老板,成为什么样的鬼剑士好呢是专精剑术的剑魂或是出卖灵魂只为力量的狂战或是掌控鬼神的鬼泣或是掌控波动之力的修罗还是一体双魂半人...
简介关于灵气复苏管好你的大石板!(女强节奏较慢爽文)灵气复苏时代,虞青野从山沟沟里出去后打算找便宜父亲要一笔抚养费就滚,哪知道便宜父亲把她送到了学校,要她把剩下的高中读完,还要她考上顶尖的灵修学院从而有筹码去争家产。虞青野他是不是脑子有病?拿我一个灵象最高a级的去和ss级的争?被虞青野的石板砸过的众人你要不要看看朝我脑门上拍的石板再说这话?这大石板真的只有a级吗?虞青野睁着无辜的小眼神对啊,它一开始测出来就是a级啊,我没说谎的。众人我信你个鬼!...
一朝穿越修仙界,顾苒只想在修仙大派中做个吃喝不愁的咸鱼。但偏偏有人变着花样来找茬,顾苒表示在修仙门派中生存好难,只想回家自此,为了早点回家,顾苒只能依靠迟到三年的不靠谱系统开始了卖惨之路。在卖惨的过程中,她还不小心招惹了门派老祖,冷心冷面的大冰块连祈和魔界的人形大杀器不白。嗯,应付他们俩比卖惨还难顾苒放开那只妖兽让我来顾苒噗吐血三升怜悯值1,1,1众人不愧是大师姐,竟然一边吐血一边突破了连祈顾苒,过来。不白苒姐姐,我来接你回家。顾苒你们两个活了上千年的老怪物,离我远点...
关于全民远征副职也能带赢全人类你所寻找的所有标签这里都有,本书唯一的使命就是让读者带着脑子一路爽下去。宇宙联盟终于发现了蓝星这颗文明星球,直接将服务器平台‘万界号飞船’架设到了地球门口,唐小宇作为第一批被选中的玩家,正式加入到联盟开发的这款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