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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攸笑道:“主公放心,攸虽不才,不敢自比张良、陈平,但这小小一个云中郡,还难不倒我。”
赵云竖起大拇指道:“果然不愧是颍川荀家子弟,瞧这话说的,霸气!”
荀攸苦笑。
这主公哪儿都好,就是有时候不着调。
事情就这么定下了,赵云风风火火的开始准备起来。
第二天就整装待了,五千骑兵,个个手持长枪、腰挎战刀、背负长弓、战马悬挂箭囊,每人带着三个箭囊,一个箭囊二十只箭矢,五千人一共三万只箭矢,每个人身上也都有足够食用五天的干粮和水。
赵云一开始是不懂得练兵,后来跟着高顺学了一些练兵之法,又看了一些书之后,就开始瞎练。
说是瞎练,实际上是试验。
普通的骑兵,只需要熟练骑乘战马、可以在马上作战、在冲锋之中保持军阵、冲击敌军之后还能快回拢、保持互相之间的配合,这样的骑兵就已经算是合格。
但是赵云不想自己麾下的骑兵只能做到这些,因为每一个鲜卑骑兵都可以做到这一点,只不过可能鲜卑骑兵在兵法战阵方面不如大汉的军队。但是鲜卑骑兵都很勇猛,作战时士气高昂。
而且人家每一个都可以说是在马背上长大的,骑术肯定要比他的骑兵好。
所以赵云练兵时就讲究一点,上马能冲锋、下马能步战,弯弓搭箭要能射的出去,射出去之后还要有杀伤力!
他需要的是一个全面的骑兵部队,而不是仅仅只会骑马打仗的普通骑兵。
这样一来,士兵们训练时任务就很繁重了,再加上赵云没有经验,所以效果其实并不太明显。
但是没关系,什么事情都需要一个过程,赵云知道这急不来。还有一点就是,战场绝对是磨练士兵最好的地方!
平时训练的再好,上了战场不能杀敌也是废物一群。
所以在士兵们初步熟练了他这一套流程之后,又让他们刻苦训练了几个月,赵云就准备拉出去试试了。
而且现在是最好的出兵时机!
汉灵帝光和五年,公元182年,四月!
冬雪刚刚化去没多久,鲜卑各部又开始了无休止的征战,想要决出一个新的领。
檀石槐的儿子和连在去年就死了,他一死,鲜卑族名义上的最高领就没了。各大部落的领们为了这个位置,可谓是拼了老命。
只是和连死后,刚好入冬,不适宜征战,各部这才按捺下来,现在正是他们打的最激烈的时候。
赵云带着五千骑兵进入草原,正是最好浑水摸鱼的时候!
公元182年,四月七日,汉庭云中郡守、征北将军赵云,带领五千骑兵出云中进入草原,从清湖城出,百姓相送十里!
茫茫的大草原之上,一望无际,放眼看去,满眼都是青绿的嫩草。
赵云带着人朝东北方奔驰而去,一路前进过百里,没有看到一个人。
但他并不着急,他这次出来并非毫无准备、无头苍蝇似的乱窜。早在上个月他就已经查清了其中一个鲜卑部落的位置,就在清湖城东北方六百多里处的一片草原上。
那个鲜卑部落有常备骑兵五千人,预备役骑兵也有五千人,总人口达到三万!
整体实力是葛远部的两三倍,而且还是赵云曾经听过的一个部落,霖柯部!
当初在遇到田畴的时候,赵云击杀的那个云家小将带着礼物就是要去拜访这个霖柯部领,那个时候霖柯部领到五原郡办事,云家得到了消息,就想要去巴结对方,没想到被赵云截了胡。
而云家巴结霖柯部的原因也很简单,当时除开葛远部之外,就属霖柯部距离云中郡最近,其余的鲜卑各部至少距离云中郡七八百里。
不过,到了七八百里距离的鲜卑部落,分布的就比较密集了。
可以说,这中间的七八百里距离,就是草原和大汉的一个中界线。
简介关于垂死病娇惊坐起,炮灰竟是我自己妘雀麻了,她穿书成反派大佬的妹妹。半身瘫痪失心疯炮灰人设,这还不够惨?什么是炮灰小说以她的死作为开篇。什么是绝望她穿越到了小说第一章。所以,距离死亡,只剩一场宫宴的时间妘雀老天爷,听我说谢谢你被追杀后,咱是腿不残了,脑不梗了,拜了师父,搞了事业,成了团宠,金手指也集齐了嘿~大冤种炮灰→沙雕躺赢团宠美惨强男二→惊世少年将军大反派兄长→腹黑复仇少主恶毒渣兄嫂→傲娇追爱少女妘雀身披马甲,偷偷开挂,然后惊艳所有反咦,反派呢,反派怎么把自己作死了?傅说你把我的孽缘拆散了,是不是该对我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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