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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也对,这个时代,哪儿有迷药这么高端的东西,充其量可能有点麻药就不错了。
余珠珠吃完饭,准备活动一下,便主动出了房间门,喊道:“婶子?”
王金花听见喊声,从里屋探头:“咋了丫头?”
“婶子我能帮你做点什么吗,我休息得差不多了,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帮你干点活儿吧。”
余珠珠见她迟疑的样子,又接着道:
“我在家也干活的,我会做饭,喂猪,打猪草……”
余珠珠像个天真朴实的村姑一样,啰嗦的数着她在家干过的活儿。王金花瞧她那样儿,不信也信了三分,于是递了盆糠给她:“这个你拿去,把院子里的鸡给喂了,就东边角那儿有个栅栏。”
“好咧,婶子。”
余珠珠端着盆子就去院子了,扫了一眼,径直去了养鸡那边。
王金花探头看了她一阵,见没什么异样,便没再管她,干自己事儿去了。
余珠珠一边喂鸡,一便打量四周,院子围墙不高,2米多的样子,上面插了些碎玻璃,防止人进来。
院子正对着一个大门,大门上挂了把铁锁,已经锁上了。
光在院子里基本看不出什么来,余珠珠想着能不能找机会去外面转转。
喂完鸡,她把盆端给王金花,甜甜一笑:“婶子,喂完了。”
王金花被她这笑一晃,心想,得亏这丫头皮肤黑,又有点驼背,要是皮肤白点,身条正点,那不知道得迷死多人男人。
好在她儿子也不是正常男人,估计也不晓得咋看女人。
余珠珠此刻还不知道王金花儿子是啥样,但几天后她就明白了,之所以王金花愿意留下她,并非是不嫌弃,而是王金花的儿子,是个傻子。
不是那种疯疯癫癫的傻,而是明显说话,做事都比别人慢半拍,呆头呆脑的。
所以王金花才留下余珠珠,让那些村民先挑,毕竟那些看起来眉清目秀,肤色白皙的女孩,卖的价格高多了。
余珠珠为了取得王金花信任,每天表现得非常乖,天天待在家,也不说要出去。
过了一个星期,王金花对她的警惕已经完全放松得差不多了。这天,王金花突然跟她说:“过会儿你跟我去村口,今天有人摆摊,我去给你买两身衣服。”
余珠珠来到王金花家里后,一直穿的都是一身衣服,换洗的都没有,王金花临时找了自己儿媳妇的衣服给她,但她身高比自己儿媳高多了,穿上袖子和裤子都短。
虽然她是买来替他们家生儿子的,但也不好太埋汰,万一被村子里的人见了,少不了在背后说她抠搜,挣那么多钱,都舍不得买件衣服。
余珠珠听见要去村口,乖顺的点了点头:“婶子你对我真好,比我亲妈都好。”
王金花被她这表情话语给糊弄,心里竟还挺得劲儿,就说她们大李村不错吧,卖过来的女人没人想回原来的家去。
这么想着,王金花就进里屋拿钱去了。
揣了几张票子,叫上余娟,便往村口去了。一出门,余珠珠也不敢明目张胆的到处打量,只是眼角余光扫着周围的环境。
王金花见她神情老实,乖顺的跟着她,心里更是对她对了几分信任。
自己儿子虽然是傻子,但自己对余娟挺不错的,她应该也会安安心心待在他们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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