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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李密同程咬金、王伯当等人,偷偷摸到战场外的山岗上,前方正是他们之前驻扎过的山门外平地。当初袭人抚琴的地方,如今已是一片血海,无数响马汉子厮杀着,搏命着,俨然如同数月前十万大军进攻巫王寨的那一幕重现。
好巧不巧,他们在的位置刚好可以俯瞰敌营。只见远处下方有个大王模样的汉子,正背对他们,不断号施令。落日余晖,刚好从他们背后射过来。
由于向阳,山下的众人看不见他们,而他们却可以将下面一览无余。不过,下面战场里好几万人厮杀,他们这十来人的小队伍,当然不敢轻举妄动。
李密眯着眼观察了一阵,低声道,“诸位壮士,你们看山下那人,可是头儿?”
周围人一听,纷纷点头。以他们的江湖经验看来,山下那人毫无疑问就是敌军的大王。所谓,擒贼先擒王,要是拿下敌军的大王,那山下这仗,多半是敌军败了。
程咬金大咧咧地道,“各位稍等,待爷爷我冲下山去,一斧头一个,把头儿砍了,给山上的兄弟们带点礼。”
王伯当一听,连连摇手道,“四哥,切勿鲁莽!”
明眼人都知道,山下好几万人呢,你单枪匹马冲下去,岂不是送死么?
程咬金挠挠头,他也不是白痴,感觉砍下面好几万人,是有点吃力,于是嗫嚅道,“那你看,咋办?”
王伯当单眼瞄了一下,沉声道,“这个距离,在下还想一试。”
这话一出,周围人人摇头。他们在的这位置距离敌军大王说远不远,说近不近,至少有五百米。寻常弓箭的准头,也就两百米左右。就算万中挑一神箭手,也只能射个三百米上下。再远,只能听天由命了。也因此,敌军大王周围的手下,并没提防远处山岗上的他们。
李密咪着眼打量了王伯当一阵。他虽然年轻,但出身豪门世家,颇通一点观人之术。过去,他耳闻过“当朝唯一文武双状元”
的传奇事迹。虽然他不确定,那个传奇人物是否真是眼前这人。如今让这人试试,又有何妨?大不了,打草惊蛇,离得远,一走了之,敌人也追不上。于是他点头道,“王壮士有意,在下拭目以待。”
于是,王伯当纵身跃出,以半蹲姿势弯弓搭箭,对着山下瞄了一番。然后,只见他猿臂轻舒,一支利箭如闪电般射出。说时迟,那时快,顷刻间,这箭就贯穿了山下敌军大王的脖子。
可惜,距离太远,众人看不真切。只见山下乱作一团,手下们抬头四下张望,还不知这箭从哪来。这时,人人心中喝声彩,成了!
李密笑道,“真乃神技也!在下叹为观止!”
王伯当转身拱手,谦让一番。周围人人道贺,心里纷纷赞叹,这般百步穿杨取敌人级的箭法,天下怕是哪找第二人。
山下敌军失了统帅,阵脚大乱。单雄信和徐茂公乘胜追击,很快就率军把敌军打得一塌糊涂。可怜敌军浩浩荡荡开来的五万人马,两万多官兵借兵逃了,近一万死在阵上,两万多倒戈,成了瓦岗军的兵马。谁也没料到,李密的偷袭,无意中左右了战局。或许,这就是天意吧。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话说在瓦岗山地底,孔京正端坐在营帐中,听那怪影把事情缘由从头道来。这番谈话,耗时颇久。由于怪影的两个身份时不时会自己吵起来,浪费不少时间,因此这两个时辰里,公主、紫妍和袭人进进出出好几次后,孔京总算从怪影前言不搭后语的叙述中,如同做拼图一样,把事件的全貌拼凑出来。
这期间,紫妍来问过他好次,夫君还好吧?孔京也不知道自己为啥这么做,或许是,无聊。又或许是,好奇。走到这里,再也无路可走,眼前只有个压在巨石下不知多久的妖怪,还有二十多人的尸骸。他十分好奇,这里究竟生过什么。
直到两个多时辰后,他才吃力地理出个头绪。这是个很长很长的故事,简单来说,大概五百年前,还是汉朝的时代,三国还没出现。那时,有个长得像猕猴的大妖怪占山为王,自立为“齐天大圣”
。后来的事,有些如名着《西游记》说的,有些不同,总之这妖怪不老实,大闹天宫,被厉害的神仙击败了。
然而,这妖怪命硬,神仙也弄不死他。又或者,他气数未尽,命不该绝。总之,神仙为了镇住它,设了个厉害的法阵,阵眼是一柄神剑,名为“轩辕剑”
。
话说这剑大有来头,与昆仑镜一样,是上古神器之一。传说这剑是神仙赐予黄帝对付蚩尤用的,后来传给治水有功的圣人大禹,他的后人又开创了华夏第一个朝代——夏朝。因此,这剑同华族的历史,其实大有渊源,数千年来传来传去,又回到神仙手上。
此时,这剑已不是数千年前,神仙赐予黄帝时的模样。这么多年来,后世人用这剑斩杀过无数敌人,人血早已浸透了剑的每一处。这剑,原本就有神通力,能自行动作。如今饮了那么多人血后,它被重重煞气包裹。不知从何时起,它有了自己的意识,自称“轩辕”
。或许应该叫它,剑魂才对。
可惜,剑魂不能远离剑身,因此只能在地底游荡。所以,孔京一下到地底来,就遇见了在此徘徊的它。然而,煞气缠身的剑魂可不是什么善类,它只想着一件事,毁灭。
也许,数千年来它见过太多杀戮,认定毁灭才是世间唯一有趣的事。想到这,孔京总算理解了,为何一路上怪影都咒自己快死,还想方设法作梗。
继续刚才的故事,到了三国时代,魏蜀吴三分归晋。大概三百年前,有个叫慕容翰的贵族路经此地,偶然遇到被压在山底的大圣。当时,轩辕剑镇了大圣两百多年,无聊得很,剑魂就怂恿这人把自己带出去玩玩,它可以帮这人实现征服天下的愿望。
当然,剑魂也不是白帮他。他们有个约定,这人百年后,必须把剑归还此地。这,或许是大圣也无聊得紧,期望剑魂与它作伴吧。或是别的什么原因。
后来慕容翰运用轩辕剑的神通,建了番功业,想要在这瓦岗山自立为王。可惜,这人运气太背,又或许遇人不淑,称王前夕遭遇内讧,又被强敌围攻,内忧外患一起来。兵败后,他身受重伤,带着预计称王用的众多物事逃到地底来,最后饮恨死在地底,就埋在大圣附近。
光阴荏苒,又过了一百多年。大概五十年前,机缘巧合下,一位皇族美少年来到此地。这时,剑魂耐不住寂寞,再度怂恿少年,带它出去。再后来,少年手持轩辕剑,果然建了番功业,成了王爷。后世人称,百战百胜兰陵王。
然而,兰陵王没啥野心,明明自己有希望称帝,最终被当皇帝的弟弟猜忌,赐了鸩酒,三十来岁,年纪轻轻就死了。后来,他的亲眷遵他的遗愿,将他的遗体和轩辕剑一起送回这里。
可惜,谁也没想到,这是条不归路。或许是轩辕剑的煞气太重,这些人来到镇压大圣的地底,安葬兰陵王遗体后,不久就起了内讧。互相杀戮下,这二十几人竟然莫名其妙成了殉死之身,埋骨地底。
后来,某次地震中,地窟入口坍塌了。这里本来就十分隐秘,山中土着也不知道。洞口一塌,世间再无人知道此地的存在。
如今,轩辕剑在地底埋了四十年,常年寂寞中,它竟然分裂出两个人格。一个大人格,煞气很重,十分疯狂嗜血,自称“轩辕”
;另有一个小人格,相对善良理性,自称“本王”
。其实,孔京更想叫它——“兰陵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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